第四章【 技术?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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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五条 县级以上】地方人民政府可【以,设立医学技》术鉴定组织负责【对婚:前医学检《。查、遗?传,病诊:断,。和产:前诊断结果有—异议的进行医—学技术鉴《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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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六条【 从事《医学技术鉴》定的人员必》须具有临《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!知识并具有主治【医师以上的》专业:技术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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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【学技术?鉴定组织的》组成人员由卫生行】政部门提《名同级人《民政府聘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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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二十七条《 医学技术鉴定】实,。行回避制度凡—与当事人有利害关】系可能影《响公正鉴定的人员应!当回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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