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民!族自治?地方的?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】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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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《六条 民族自治】地方的人民法—院和人民检》察院:对本级人民代—表大会及其》常务委员会负责【民族自治地》。方的人?民检察院并对上级人!。民检察院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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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民《族,自,治地方人民法院的审!判工作受《最高人民《法院和上级人民法】院监:督民族自治地方的人!。民,检察院的工作—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!。上,级人民检察院领导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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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自治!地,。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!检察院的领导成【员和工作人员中应】当有实行区》域自:治的:。民族的人《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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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四十七条 民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!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!用当地通用的语言】审理和检察案件【并合理配备通—晓当: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!。言文字?的人员对于不—通晓:当地通用《的语言文字的诉讼】参与人应当为他们】提供翻译法》律文书应当根据实际!需要使用当》地通用的《一,种或者几种文字保】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!用本民族《语言文字进行诉【讼的权?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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