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】流浪未成年人需【求评估
!
》 第十?。二条 《了解流浪未成年人】的基本信息包括
!
】 (一)【姓名、性别、年【龄,、民族、文化程【度及宗教信仰—;
【 【 ,(二)身份信息【、户籍所在地或者经!常住:所地
】 《。第,十三条 了解并检!视流浪未成年人【健康状况包括
【
】 , : (一)》既,往病:史是:否有危重病、精神病!、,传染病、内》外伤等;
【
,。
— ? (二)对身—体状:况、治?疗情:况的自我描述并查看!相,关资料;《
,
— (】三):必,要时可以由医生对其!身体状?况进行检查、诊断】
?
? ? 第十四条 — 了解流浪未成年人!的流浪经历包括【
》
, — (一)流浪原】因、流浪《时间和流浪的—次数;
—
,
《 —(二)流浪期间的生!存方式;
》
》 】(三)是否有被剥】削、诱骗、胁迫、】拐卖、虐待、遗【弃等经历;
【
》 《 (四)是否有!不良行为、严—重不良行为或—者违法犯罪行为
】。
?
—第十:五条: 了?解流浪未成年人【的受教?育情况包括
【
》 ,。 (【一)受?教育背景《和受教育意》愿;
【。
, , ? (》二)道德《、法律、卫》。生、生活技》能以及其它常—识方面的认》知,
《
第【十六条 了解流】浪未成年人》对家庭基本信息【、家庭关系、家【庭,监护情况和家庭经济!能力的?自我描述
!。
第十七条! 评估流浪—未成年人的社会认】知、自我认知与流浪!经历之间的相互【影响包括
【。
? :。 —(一)对同伴、同学!、亲人、《朋友、老师》以及其它相》关人员学校》、家庭、救助机构】或,者,其他机构的认知【;
—
, : : (二)对】自己:行为、心理》的评价和认识;
!
— ? (三》)有无?。。重大:心理创伤或者—异常行为表现;【
《
】 (?四)必要《时由专?业心理?。工作者进行心理评】估
【 ? 第十八条 了解!流浪:未成:年人对?就学、就业的规划】以及:回归:安置的意《愿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