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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【 流浪未成年人需】求评估
》。
— , , 第十二条 了!解流:浪未成?年人的基《本信息包括
】
,
》 : (《一):姓名、性别、—年龄、民族、—文化程度及》宗教:信仰;
】
》 (二)身】份信:息、户籍所在地或】者经:。常住所地
—
:
? 第十三—条 ?。了解并检视流浪未】成年人?健康状况包括
!
:
【 (一)既往病史!是否有危重病—、精神?病、传染病、内外】伤等:;
:
— 【(二)对《身体状况、》治疗情况的自我【描述并查看相关资】料;
?
:。
【 (三)必】要时:可以由医生对其【身体状况进行检查】、诊断
】
第十四条! , 了:。。解流浪未成年人的】流浪经历《。包括
【
!(一)流《浪原因、流浪时间和!流浪的次数;
!
【 (二)流】浪期间的生存方式;!
! ? (三)是—否有被剥削》。、诱骗、胁迫、【拐卖、虐待》、遗弃等经历;
】
《
!(四)?是否:有不:良行为、严重不良行!。为或:者违法犯《罪行为
】
第十五条! 了解流》。浪未成年人的受教】育,情况包?括
:
— 【(一)受教》育背:景和受教育意愿;】
《
》 : (二)道【德、法律、卫生、】生活技能以及其它常!识,方面:的认知
【
: 第》十六条 《 了解流浪》未,成年人对《家,庭基本信息、家庭】关系、家庭监护【情况和家庭经济能】力的:自我描述
》。
【 第?十七条 评估流浪!未,成,年人:的社会?认知、?自我认知与流浪经历!之间的相互影响包括!
— — (一《)对同伴、同学、】。亲人、朋友》、,老,师,以及:其,它相关人员学校【、家庭、救助机构或!者其他机构的—认知:。;
】。 (】。二)对自己行为【。、心理?的评价和《认识;
【
】 (三)有无重】大心理创伤或者【异常行为表现;【
】 (四】)必要?时由:专业心理工作—者进行心理评估【
! 第十八条 【了解流浪未成—。年人:对就学、就业—的规划以及回—归,安置:的意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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