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六章 监—督检查 】 ?    第三十七】条  国务院—核安全监《管部门及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条!例,规,定对民用核安全设备!设计、制造、—安装和无损》检验活动进行监督】检查监督检查分【为例行检查和—非例行检查 —。 ?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八条 — 国务院核安—。全监管?部门及其派出—机构在进《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!取,下列措施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向被检】。查单位的法定—代表人和其他有关】人员调查《、了解情《况; — 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)进入】被检查单位》进行:现场调查《或者核查; 【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三)】。查阅、复制》相关文件、记—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!;,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要求被检【查单位提交有关情况!说明或者后续处【理报告; ! ,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五)对有《证据表明可能存【在重大?。质量问题的》民用核安全设备或者!其主要部件予以暂时!封存 ? ,     被!检查单位应当—予以配合如实反映】情况提供必要资【。料不得拒《绝和阻碍 —   —  第三十九条  !国务院核安》全监管部门及其派出!机构在进行监—督检查时应当对检】查的内容《、发现的问题以【及处理?情,况作出记录并由监督!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!位的有关负责—人签字确《认被检查《单,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!签字的监《督,检查人员应》当,将有关情况记录【在,案   ! , ,第四十条《。  民用《核安全设备监—督,检查人员在进—行监督检查》时,应当出?示证:件并为被检查—单位保守技术—秘密和业务秘密【 —  :  民用核安—全设备监督检查【人员不得《。。滥用职权侵犯—企业的合法权—益或者利用》职务上的便》利索取、收受财物 ! ?     民用核!安全设备监督检查人!员不得从《事或者参与民用核安!全设备经营活动 】  —   第四十一条】  国务《院核安?全监管部《门发:现民用核安全—设备设计、制造、安!装和:无损检?验单位有不》符,合发:证条件的情》形的应?当责令其限期整【改 《 :     》第四十二条  国务!院核行业主管—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!。业民用核《设施营运单位的管】理督促本行》业民用核设施营运】单位遵守法律、【行政法规和核安全】监督管理规定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