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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进出口!
! 第三十一【条 为中华—人民:共,和,国境内民用核设施】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!设计、制造、安【装和:无损检验活动—的境外单位应当具备!下列条件
!。
— (一)遵【守中华人民共和【国的法律、行政法规!和核安全监》督管理规《定;
》
? — (二)》已取得所在国核安】全监: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资!质;
《
》 , (三】)使用的民用核【安全设?备设计、制造、安装!和,无损检验《技术是?。成熟的或者经过验证!的;
?
! , (四)采用】中华人?民共:和,国的民?用核安全设备国家标!准、行业《标,准或者国务院核安全!监,管部:门认可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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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第三十?二条 为中华人】民,共和国?境内民用《核设施进行》民用核?安全设备设计、制造!、安装和无损—。检验活动的境外单位!应,当事先?到国务院核安全【。监管:部门办理注》册登记?手续国务院》核安全?监管部?门应当将境外单【位注册登记情况抄送!。。国务院?核,行业主管部门和【其他有关《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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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注册登记》的具体?办法由?国务院核安全—监,管,部门制定
》
【 :。第三:十三条 《 国务?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!其所:属的检验机构应【当依:法,。对进:口的民用核安全设备!。进行安全检验
【
— 进口的—民用核安全设备在】。安全检?。验合格?后由出入境》检验机构《。进行商品《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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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 第三十四条 】。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!部门根据需要—可以:对境:。外单:位为中华人民—。共和国境内民用核】设施进行的民—用核安全设备设计】、制造、安》装和无损《检验活?动实施核安》全监督检《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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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三十:。五条: 民用核设—施营运单位应当在】对外贸易《合同中约定有关民】用核安全《设备监造、装运前】检验和监装等—方面的要《求
【 : :第三十六条 民用!核安:全设备?的出口管理依照有】关法律、《行政法规的规—定执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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