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进出口
—
—。 第三十【一,条 为中》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!用核设?。施进行民用核安全设!备,设计:、制造?、安:装和无损检》验活:动的境外《单,位,。应,当具备下列》。条,件
:
:。
? 《 《(,一)遵守中华人【民共和国的法律、】行,政法规和核安全【监督管理规定;
】
?
,
— (二)已【取得所?在国核安全监—管部门规定的—相应资?质;
【
, (!三)使用的民用【核安全设备设—计、制?造、安装和无损检】验技术是《成熟的或者经过验证!的;
【
— , (四)采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!民用核安《全设备国家标准、行!业标准或者》国务院核安》全监管部门认可的】标准
》
第】三十二条《 为?中华:人民共和《国境内民用核—设施进行民用核安】全设:备设计、制》造、安?装和无损检验—活动的境《外单位应当事先到】国务院核安全监【管部门?办,理注册?登记手?续国务院核安全【监,管部门应当将—境外单位注册—登记情况抄送国【务,院核行业《主管部门和其—他有:关部门
《
【 注册登记—的具:体办法由国务院核】安全监管部门制【。定
》
: 第三十【三条 国务—院核: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所!属的检验《机构应当依法—对进口的民用核安全!设备进行安》全,检,验
:
!进口的民用》核安全?设备在安全检—验,合格后由出入境检】验机构进行商品【检验
! , 第三十四—条 : 国务院核安全监】管部门根据需要可】以对境外《单位为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境内民用核设施】进,行的民用核安全【设备设计、制—造、安装和无损检】验,。活动实?施核安全监督—检,查
】 第三十—五条 民用核设施!营运单位应当在【对外:贸易合同中约定有关!民用:核安全设《备监:造、装运前检验和】监装等?。方,。。。面的要求《
— 第》三十六条 民【用核安?全设备的《。出,口,管理依照《有关法?律、行政《法规的?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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