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七章【 法律责任 ! 《    第四—十三条  》。国务院核《安全监管部门及其】。民用核安《全设备?监督检查人员—有下:列行为?。之一的?对直:接负责的主》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!。处分:;,直,接,负责的主《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责:任人:。。员构:成犯罪?的依法?。追究刑事责任 【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不?依照:本条例规《定颁发许《可证的;《 :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(二)发现违!反本:条例规定《的行为不予查处【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!法,处理的; !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三)滥】用职权侵《犯企业的合法权益】或者利?用职务上《的,便利:索,取、收受财物—的;  !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:(四)从事或者参与!民用:核安:全设备经营活—动的; 》 ,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五)—在民用核安全设备】监督管理工作中有】其他:。违法行为《的 》     第【四十四条 》 ,无许可证擅自从事民!用核:安全设备设计、制】造、安装《和无损检验活—动的由国务院核安全!监管部?门责:令停:。止违法?行为处50万元以】上100万》元以下的罚款;有】违法所得的没—收违法所得;对直接!。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他直:接,责任人员《处2万元以上10万!元以下的《。罚款: —    第四十五条!。  民用《核安全设备设—计、制造、安—装和无?。损检验单位不按照】许可证规定》的活动种类和范围从!事民用?核安全设《备设计、制造—、安装?和无:损检:验活动的由国务院核!安全监管《部,门责令停止违法行】为限期?。改正处10万—。元以上5《0万元以下》的罚款;有》违法所?得的没收违法所【得;逾期不改正的暂!扣或者吊销许可【证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: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!。员处:2万元以上10万】元以下的罚》款 ?     第!四十六条  民【用核安全设备—设计、?制造、安装和无【损检验单位》变更单位名》称、:地址或者法定代表】人未依法办理许可】证,。。变更手续的由国务】院核安?全监管?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!逾期不改《正的暂?扣,。或者吊销许可证【 — ,   第四》十七:条  单位》伪造:、变造、转让许【可证的?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!部门收缴《伪造、变《造,的,。许可证或者吊—销许可证处 1【0万元以上50万】元以下的罚》款;有违法所得的没!收违法?所得;对直接—负责的主管》人员和其他》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!元以上10万元【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!反治安管理行为的】由公安机关依—。法予以治安处罚;】构成犯罪《的依法?追究:刑,。事责任 》    【 第四十八》。条  ?民用核安全》设备设计、》制造、安装和无损】检验单位未按照【民用核安全设—备标准进行民用核】安全设备设计、【制造、?安装和无损检验【活,动的由国务》院核安全监管部门】责令:停止违法行为限【期,改,正禁止使用》相关设计、》设备处1《0万元以上》50万?元,以下:的,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!。没收违法所得;逾期!。。。不改正的暂扣或者吊!销许可?证对直接《负责的主管》人员和其他直接【责,任人员处2万—元以上10万元以】下的罚?款  】  : 第四十九》条  民用核安全】设备设计、制造、安!装和:无损检验单位—。有下列行《。为之一的由国务院】。核安:。全监管部《。门责令停《止违法?行为限期改正处【10万元以上50】万元以下的》罚款;逾期不改正的!暂扣或者吊销—许可:证对直接负责—的,主,管人员?和其他直接责—。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!10万元以》下的罚款 【 ,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一)委托未【取得:相应: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民!用核:安全设备设计、制造!、安装和《无损检验活动的; ! ,。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二)聘用未取!得相应资格》证书:的人员进行民用【核安全设备焊接和无!。损检验活动的; 】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(三:)将:国务院核安全监【。管部:门确定?的关键工《。艺环节?分包给?。其他单?位,的 : : ,     第【五十条  》民用核安全》设备设计、》制造、安装和无【损,检验单位对本—单位在民《用核安全设备设计】、制造、《安,装和无损检验活【动中:出现的重大质—量问题未按照—规定采?取处理措施并向国】务院核安全监管【部门报告《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!管部门责《令停止民用核安全】。设备设计、制—。造、安装和无损检】验活动限期改正【处5万元以上—20万元以下的【罚款;逾期不改正的!暂扣或者吊销许可】证对直?。接负责的主管—人,员和其他《直接:责任人?员处2万元以上1】0,万元以下的》罚款 ? :     第】五十:一条  民用核【安全设备设计、制】造、安装和无损【检验单位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—由国务院核》安全监?管部门责令停止【民用:核安全设备设—计、制造、安装和无!损检验活动》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!正的处5《万元以上20万元】以下的?。罚款暂扣或者—吊销许可证 】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未按照规定—编制项目质量—保证分大《纲并:。经民用核设》施营运单位审查同意!的;: 《 ,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?二)在?。。。。民用核安《全设备设计》、制造和安》装活动开始前未【。按,照规定将有关文件报!国务院?核安全监管部门备】。案的;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三—)未按?照规:定进行年《。度,评估:并向国务《院核安全监管—。部门提?交评估报《告的 【    《 第:五十二?条  民用》核,安全设备无损检【验单:位出具虚假无损检验!结果报告的由—国务院核《安全监管部门处10!万元:以上50万元以下】的罚款吊销许—可证;?有违:法所得的没收违【法所得;对直—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直?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!以上10《万元: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 ?     】第五十三条  民】用核安全设》备焊工、《焊接操作《工违:。反操作规程导致严重!焊接质量问》题的由国务院核安全!监管部门吊销—其资格证书 【   —  :第五十四条 — 民用核安》。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!违反操?作,规,程导致无损》检验结果报告严重错!误,的由国务院核行业】主管部?门吊销其《。资格证书或者由国】。。务院核安《全监管部门责—令其停止民用核安】全设备无损检验活】动并提请《国务院核《行业:主管部门吊销其资格!证书 【 ,    第五十五】。条  民《用核安全设》。。备设计单位未—按照规定进行设【计验证或《者民用核《安全:设备制造、》安装单位未按照【规,定进:行质量检验以及经】检验不?合格即交付》。验收的由国务院核】。安,全监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改正处1】0万:。元以上50万元以】下的罚款《;,有,违法所得的没收【违法所得;逾期不改!正的吊销许》。可证:对直接负责》的主管人员》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员处2万元以】上10?万元以下的罚款【 ?  《   第五》十六条  民用【核设施营运单位有】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国务院核安全监【管部门责令》限期改正处》。100万元以上【500万元以下的罚!款;逾期不改正的吊!销,其核设施建造许【可证或者核》设施运行许》可证对?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和其:他直:接责任人员》处2万?元以上10万元【以下的?罚款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)委托未取得相!应许可证的单位【进行民?用核安全设备设【计、制造、安—装和无损检验活【。动的;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二)对!不,能按照质《量,保,证要求证明质量受】控或者出现重—。。。大质量问题未—处理完毕的民用核】安全设备《。。予以:验收通过的 】。  《   第五十七【条,  民用核安全设】备设计、《制造、安装和无损】检,验单位被责令限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】或者:经整:。改,仍不符合发证条件】的由国务《。院核安全监》管部门暂《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!   【 , 第五十《八条  拒绝或者阻!碍国:务院核安全监—管部:门及其?派出机构监督检查的!由国务院《核安全监管部门【责令限?期改正;《逾期不改正或者【在接受监督检—查时弄虚作》假的暂扣或者吊销许!可证 》 ,     —第五十九条》。  违?。反本条?例规定被依法吊【销许可证的单位自吊!销许可证之日起1年!内不得重新申请领】取许可?证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