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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法律!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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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。四十三条 —国务院?。核,安全监管部门—及其民用核》安全设备监督检【查人员有下》列行为之一的对【直接:负责的主《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: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】;直接负《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! — (一)不依—照本条例《规定颁发许可—证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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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发现】违,反,。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!。予查处或者接到举】报后不依法处理的;!。
【。 — (三)滥用—职权:侵犯企业的合—法,权益:。或,者利用职务上—。的便利索取、收【受财物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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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 【(四:)从事或《者,参与民用核安全【设备经营活动的;】
— 】(五)在民用核【安全设备监》督管理?工作中有其他—违法:行为的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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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十四条 【无许可证擅自从【事民用?核安:全设备设计、制【。造、安装《和,无损检验活》。动的由国务院核安全!监管部门责令停【止,违法行?为处50万元以【上100万元以下】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!的没收?违法所得;对—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!以上:10万元以下的罚款!
【 第《。四十五条 民【用核安全设备—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】和无损检验单位不】按照许可证》规定的活动种—类和范围从事民用核!。安全设备设计、【制造、安装和无损】检验活动的由国【。务院: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!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!正处:10万元以上5【0万元以下的—罚,款;有违法所—得,的没收违法所—得;逾期不改正的】暂扣:。或者吊?销许可证对直接负】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!直接责任人员处【2万元以《上10?万元以下《的罚:款
! 第四十六—条 民用》核安全设备设计【、制:造、安?。装,和无损?。。检验:单位变?更单位名《称、地址或》者法定代表人未依法!办理许可证变更【手续的由《国务院?核安全监管部—门责令限期改正;】逾期不改正的暂扣】或,者吊销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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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【七,条 单位伪造、】。变造、?转让:许可证的由》国务:院核安全监管部【门收:缴伪:造、变?造的许可《证或者吊销》许可:。证处 1《0万元以上50万】元以下的罚款—;有违法所得的【。没收违法所得;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: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!。2万元以上10万元!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!反治安管理行为的】由公安机《关,依法予以治》安处罚;构成犯【罪的:依法追究《刑,事责:任,。
】 第四十》。八条 民》用,核安:全设备设计》、制:造、安装和无损检验!。单位未按照》民用核?。安全设备标》。准进行民《用核安全设备设计、!制造:、安装和无》。损检:验活:动的由国务》院核安?全监:。管部门责令停止【违法行为限期—改正:。禁,止使用相关设计、】设备:处10万元以上5】0万元以下的罚款】;有:。违法:所得的没收违法所】。得;逾期《不改正的暂扣或【。者吊销许可证对直接!负责:的,主,。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责任人员处2【万元以上1》0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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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四十九条【 民用核》。安全设备设计—、制:。造、安装和》无损检验单位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!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!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!正处10万元以【。上,50万元以下—的罚款;逾期不【改正的暂《扣或者吊销许可【证对直接《负责的主管》人员和其他》直接责任人》员处:2万元以上》。1,0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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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】)委托未取》得相应许可》证,的,单,位,进行:民用:核安全?设备设计、制造、安!装和无损检验活【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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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。(二)聘用未取得相!应资格证书》。的人员进行民用核安!全设备?焊接和无损检验活动!的;:
【 》 , (三)将》国,务院核?安全监管《部门确定的》。关,键工艺环节分包【。给其他单《位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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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五十条 —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!。、制造?、安装和无》。损检验单位对本单】位在民用核安—。。全设备设计、制【造、:安装和无损检—验活动中出》现,。的重大?质量问题未按照规】定采:取处理措施并向【国务院核安全—监管部门报告的由国!务院核安全》监管部门责令停止民!用核安全设备设计、!制造、安装和无【损检验活动限期改】正处5万元以上2】0万元以下的—罚款;逾期不改【正的暂扣《或者吊?销许可证对》直,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。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处2万元以上10万!元以下的《罚,款
】 第五十一条】。 民用核》安全设备《设,计、制造、安装和】。无损检验单位有下列!。行为之?一的:由,国务院核安全监【管部:门责令停止民—用核安全《设,备设计、《制造、安装和无【损检:验活动限期改正;逾!。期不改?正的处5万元—以上2?0万元以下的—罚款暂扣《或者吊销许可—。。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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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】一)未按照规定【编制项目质量保证分!。大纲并经《民用核设施营运【单位审查同意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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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在!民用核安全》设备设?计、:制造:和安装活动开始前】未按照规定将有关文!件报:国务院核安全—监管部门备案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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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未按!照规定进行年度评估!并向国务院核安全】监管部门提交评【估报告的
!。
《 第五十《二条 ? 民用核安全设备】无损检验单位出具虚!假无损检验结果报告!的由国务院核安【。全监管部门处10】万元以上《50万元以下的【罚款吊?销许可证;有—违法所得的没—收违法所得;对直】接负责?。的主管人员》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处2万?。元以上10万元【以下的罚《款;构成《犯罪的?依法: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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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,十三条 民用核安!全设备焊工、焊接操!作,。工违反?操作:规程导致《严重焊接质》。量问题的由》国务院核《安全监管《部门:。吊销其资《格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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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十四条 民用【核安全设备》无损检验人员违反操!作规:程导致无损检验结】果报告严重》。错误的由国务院【核行业主管部门吊销!其资格证书或者由国!务院核安全》监管部门责令—。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!备无损检验活动并】提请国务院核行业】主管部门吊》销其资格证》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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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五十五条 民用】核安全设备设计单位!未按照规定进行设计!验证或者民》用核安全设备制造、!安装单位未按照规】定进行质量检验【以及经检验不合格即!交付验收的由国务院!。核,安,。全监管部门》。责令限期改正—处10?万元以上5》0万元?以下的罚款》;有违法所》得的没收违》法所得;逾》期不改正的吊销许】可证对直《接负责的《主管人?员,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处2万元以上10万!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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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十六条? 民?用核设施营运—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由:国务:院核安全监管—部,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!。00万元以上500!万元以下《的罚款;逾》期不改正的吊销其】核设施建造许可证】或者核?设施运行许可证对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和其:他直接责任人员【处2万元以上10】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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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《一,),委托未取《得相应许《可证的单位进—。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!。计、:制造、安装和无【损检验活动的;【
】。 ?。 (二)对不能!按,照质量保证要—求证明质量》受控或者出现—。重大:质量问题未》处理完毕的民—。用核:。安全设备予以验【收通:。过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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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五十七条》 , ,民用:核安全设备设—计、:制造、安装和无损检!验单位被责令限期整!改逾期?不整改?或,者,经整改仍《不符合发证条件的】由国务院核》安,全监管部门暂扣或】者吊销许可证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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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五十?八条 拒绝或者】阻碍国务院》核安全监管部门及】其派出机《构监督?。检查:的由国务院核安全】监,管,部门责?令限期改正》;逾期不改》正或: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!弄虚作假的暂—扣或者吊销》许可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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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十九条 —违反本条例规定被】依法吊销《许可证的《单位自吊销》许可证之《日起1年《内不得重新》申请领取《许可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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