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》五章 爆破》作业 《 》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一条  申—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!位应当具备下列条】件 【  :   ?  : (:一,。)爆破作《业属于合法的生产】活动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?)有:符合国家有》关标准和规》范,的,民用爆炸物品专用】仓库; —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三)有具】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!理人员、仓库管【。理人员和具备国家】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!作业人员; 【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四【)有健全《的安全管理制—度、:岗,位安:全,责任制度; 【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五)有【符合国家《标准、行业》标,准的爆破作业—。。专用:设备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六)法律、行政!法规:规定的其《他条件 】。。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二条  申请从事】爆破作?业的单位应当—按照:国务院公《安部:门的规?定向有关人民政【府,公安:机关:。。提出:申请并?提供能够《证明:其,符合:本条例?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!的,有关材料受理申请】的公安机关应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】。起20日内进行审查!对符合条件的核【发爆破作业》单位:许可证;对》不符合条件的—不予:核发爆?破作业?单位许可证书面【向,申请人说明理—由 ? , ,   《  营业性》爆破作业单位持【爆破作业单位许【可,证到工商行政管【理部门办理工—商登记后方可—从事营业性爆破作】业活:动 【    爆破作【业单位应当在—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!内向所在地县—级人民政府》公安机关备案 ! ?    《第三:十三条  爆—破,作业单位应当对本】单位的爆破作业【人员、安全管—理人员、仓库管理】人员进行专业—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!员应当经设》区的:市级人民政》府公安机关考核【。合,格取得爆《破作业人员许—。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!作业 【   ?  :。第三十四条 —。 爆破作业单位应】当按照其资质等级】承接爆破作》业项目爆《破作业人员应—当按:照其:资格等?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!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!由国务院公》安部:门规定 —。。 ?。    第三十【。五条  在城—市、风景名胜区【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!实施爆破作业的【应当向爆破》作业所在《。地设区的《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!关提出申请提—。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!证和具有相》应资质的安》全评估企业出具的】爆破设计、施工方案!评估报告受理申请】的公:安机:关应:当自受?。理,申请之日起20日】内,对提交的有关—材料:。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!的作出批准的决定】;对不?符合:条件的作《。。出不予?批准的决定并书面】。。。向申请人说明—理由 【  :   实施前—款规定的爆破作业】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!的安全监理企业进行!监理由爆破作—业所在地县级人民】政,府公:。安机关负责组织实】施安全警戒》  【   第三十—六条  爆》破,作业单位跨省—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行,。政区域从事》爆,破作:业的应当事先将爆】破作业项《目的有关情》况向爆破《作业所在《。地县级人民政府【公安:机,关报告 》  》   第三十七【条  爆破》。作,业单位应当如—实记载领取》、,发放民用爆炸物品】的品种、数量—、编:号以及领《取、发放人员姓名领!取民:用爆炸物《品的数量不得超过】当班用量作业—后剩余的《民,用爆炸物品必须当】班清退回库 — : ,  ?。   爆《破作业?单位:应当将?。领取、发《放民用爆炸物品的】原始记录保存—。2年:备查 】    第三十八条!。  实施《爆,破作业应当遵—守国家有关标准和】规范在安全距离【以外设置警》。示标志?并安排警戒》人员:。防止无关人员—进入;爆《破作业?。结束:后应当及时检查、】排除:未引爆的民》用,。爆炸物品 【 ?   ? 第三十九条  】爆破作业单位不【再使:用民用?爆炸物品时应当【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!。品登记造册》报所在地县级人民】政府公安机》。关组织监督销毁 ! :     发现】、拣拾无主》民用爆炸物品—的应当?立即报告当地—公安机关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