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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六章 储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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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条 民!用爆炸物品应当【储存在专用仓—。库内:并按照国家规定【设置技术防》范设: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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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四十一条 》 储:存民用爆炸物—品,应当遵?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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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。。。 , 《(一)建立出入【库检查、登记—制度收存《和发放?民用爆炸物品必须】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!楚账物相符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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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储—存的民用爆炸物【品数量不得超过【。储,存设计?容量对性质相抵触的!民用:爆,炸,物品:必,须,分库储存严禁在库】房内存放其》他物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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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, (三?)专用仓库应当指定!专人管理、看—护严禁无关》人员进入仓库区内】严禁在仓库区内【。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!他容易引起燃烧、】爆炸的物品带入仓】库区内?严禁在库房内—住宿和进行其他【。活动;?
! 《 (四)民用—爆炸物品丢失、【。被盗、被抢应当立】即报告当《地公安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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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十二条 在爆!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!民用爆?炸物品的应当—具备临时存放民【用爆炸物品的条件】并设专人管》理、看?护不得在不》具备安全存》放,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!爆炸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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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十三】条 ?民,用爆炸物《。品变质和《过期失效的应当及】时清理出《库并予以《。销毁销毁前应当【登记造册提出销毁】。实施:方案报省、自治【区、直?辖市: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!业主:管部门、所在地县】级人民政府公—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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