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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》 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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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第?二十六条 运【输民:用,爆炸物品《收,货单:位应当向运》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!安机关提出申请【并提交包括下—列内容的材》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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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—)民: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!、销售企业、—使用单位以及进出】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!用爆炸物品》生产:许可证、民用—爆,炸物品销售许可证】、,民用爆炸物》品购买许可证—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!;
】 《 : (二)运》输民用爆《炸物品的品》种,、数量、《包装材料和包装【方,。式;
》
《 : ? ,。 (三)《运输民用爆炸—物品的特性、出现】险情:的,应急处置方法;
】
》 , —。 ,。(四)?运输时?间、起始地点—、运输路线》、经停地点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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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申请!的,公,安机关应当》自受理申请之日【起3:日内对提交》的有关材料进行【审查对符《。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!炸物:品运输许可证;对不!符合条件的不予【核发民用爆炸—物品运输许可证书面!向申请人说明理由】
— 民用—爆炸物品运输—许可证应当载明【收货单位《、销售企业、承运】人一次性《。运输有?效期限、《起始地点、运输【路线、经《停地点民用爆炸物品!的品种、数量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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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二十七?条 运《输民:用爆炸物品》的应当凭民用爆炸物!品运输?许可证按照许可【的品种、数量运【输
》。
第二】十,八条 经由—道路运输民用—爆炸物品的应当【遵守下列规定
【
】 《 (一)携带—民用爆炸物品—运输许可证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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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?二)民用爆炸物品】的装载符合国家【有关标?准和规范《车厢:内不得载人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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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三《)运输车辆》安,全技术状况应当【符合国?。家有关安全技术【标准的?要求并?按,照规:定悬挂或者安装【符,合国家标准的—易燃: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!志;
【
《 , (》四,)运输民用爆炸物】品的车辆应当保【持,。安全车速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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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: (五)—。。按照规?定的路?线行:驶途中经停应当【有专人看守并—远离:建筑设施和人—口稠密的地方不得】在许可以外的地点】经停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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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—)按:照安:。全操作规程装卸【民用爆炸物品并在装!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!无关:人员进入;》
】。 —(七)出现危险【情况立即采》取必要的《。应,急处置措《施并:报告当地公安—机关
【
?。 :第,二,十九条 》民用爆炸物品运【达目:的地收货单》位应当?。。进行验收后在民用爆!炸物品运输许可【。证,上,签注并在3日内将民!。用,爆,炸物品运输许可【证交回?发证机关核销
【
!第三十条 》。 禁止?携带民用爆炸物品】搭,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!进入公共场所
】
《 禁止邮寄】民用爆?炸,物品禁止在托运的货!物、行李、包裹、邮!件中夹带民》用爆炸物《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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