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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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十条 设立【民用:爆炸物品《生产企?业,应当遵循统》筹规划、合》理布局的《原则
! , :第十一条 》 ,申请从事民》用爆炸物品》生产的企业应当【。具,备下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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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一)符合国家产业结!构,。规划和产业技—术标:准;
! 》 (二)厂房【。和专用仓《库的设计、结构【、建:筑材:料、安全《距离以及防火—、防:爆、防雷、防静【电,等安全设备》、设施符合国家【有关标准和》规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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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(三)生产设备【、工艺符合有关安】全生产?的技术标准》和规程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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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— (四)有具备相】应资格的专业技【。术人员、《安全生产管理人【员和生产岗位人员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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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五)有健全—的安全管理制度、岗!位安全责任制—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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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六)法律、行】政法规规《定的:其他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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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。。 第十二条 !申请: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!产的企业《应当向国务院—。国防科技《工业主管部门提【交申请书、可行性研!究报告以及能够【证明其符合本—条例第十《一条规定条件的【有关材料国》务院国防科技工业】。主管部?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!日起45日内进【行审查对符合条件】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!生产许可证》;对:不符合条《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!炸,物品生产许可—证书面向申请人说】。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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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用!爆炸物品生》产企业为调整生【产能力及品种—。进,行改建、扩建的应】当依照前《款规定申请办理民用!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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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三条 取【得民用爆炸物—品生产许《可证的企《业应:当在基本建设—完成:后向国务院国—防科:技工业?主管:部,门申请安《。全生产许《可国务院《国防科技《工业主管《部门应当依》照安全生产许—可证条?例的规定对其进行】。查验对符合条—。件的在民用》爆炸物品生产许【可证:上标注安全生产许】可民用爆炸物品生产!企业持经标注安全】生产许可的民用【爆炸物品生产—许可证到工商行【政管理部《门办理工商登记后】方可生产民》用爆炸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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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民用爆炸物】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办!理工商登记后3【日,内向所在地》县级人民政》府公安机关备—。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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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四条 》民用爆炸《物品生产企》业应当严格》按照民用《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!核定的品种》和产量进行生产【生产作业《应当严格执行安【全技术规程的规定】。
【 : 第十五《条 民《用爆炸物《品生产企业应—当对民用爆》炸物品做出警—示标识、登记标识对!雷管编码打号—。民用爆?炸物品警示标识、】登记标?。识和雷管编码规则由!。国务院公《安部门会同国务院国!防科技工业主—管部门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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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六条? 民?用,。爆炸物?品生产企业》应当:建立健全产品检【验制度?保证民用爆》炸物品?的质量符合相关【标,准民用爆《炸物品的包装—。。应当符合法律、行政!法规的规定》以及相关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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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七《条 : 试验或者试制【民,用爆炸物品必须在】专门场地或者—专门的试验室进【行严禁在生产车间或!者仓库内试验或者】试制:民用:爆炸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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