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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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。三章 一般原—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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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五!十九:条 : 在中华人》。民共和国领域内进】行涉外民事诉讼【适用本?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!的适用本法》其他有?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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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百六十条 中华人!民,。共,。和,。国缔结或者参加【的国际条约》同本法?有不同?规定的?适用该国《。际条约的规》。定但中华人民—。共,和国:声明保留的条款除】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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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百六十一条 —。 ,对,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!。的外国人、外—。国组织或《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!事诉讼应当依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!关,法律和中华人民共】和国缔结《或者参加的国—际条约的规定办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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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百六十二条】 人民法院审理涉!外民:事案件应当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】国通:用的:语言:、文字当事》人要:求提供?。翻译的可《以提:供费用由《当,事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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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六!。十三条 外—国人、无国籍人、】外国企?业和组织在人民法】院起诉?、应诉需要委托【。律师代?理,诉讼:的必须?委托:中华人民共和国【的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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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百六十四条 【在中华人民》共和国?领域内没有住所【的外国人、无国籍】人、外?国企业和《组织:委托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律师或—者其他人代》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!和国领域《外寄:交或者托交的—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!在国公证《机关证明《并经中华人》民共和国驻》。该国使领馆认证或】者履行中华人民共】和国与该所在国【订立的有关条约中】规,。定,。的证明手续后—才具:有效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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