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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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】 一般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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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百》五十九条《 , ,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!域内:进,行涉外民事诉讼【适用本编规定—本编没?有规定的适用—本法其他《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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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百六十条》 中?华人:。民共和国《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!条约同本法有—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!际条约的规定但中】华人民共和》国声明保留的条款】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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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百六十一条 !。对享有外交特权与】。豁,免的外?国人、?外,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!提起的民事诉讼【应当依照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!。共和:国缔结或者参加的】国际条约《的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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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百六》十二条? 人民法》院审理?涉外民事案件应【当使用中华》人民共和国通—用的语言、文字当事!人要求提《供翻译?的可以提供费—用,由当:事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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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百六十三条【 :外国人、《无,国籍人、外》国企业和组织—在人民法院起—诉、应诉需》要委托律师代—理诉讼的必》须委托中华》人民共和国的律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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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百六十】四条 在中—。。华人民共和》国领域内《没有住所的》外国人?、无国籍人、—外国企业和组—织委托中《华人民共和国律【师或者其他》人,代理诉讼从》中华人?民共:和国领域外寄交或】者托交的授》。权委:托书:。应,当经所在国公证机】关证明并经中华【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!领馆认证或者履【行,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!所在国订立的有关】条约中规定》的证明?手续后才具有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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