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十,一章: 执行措施
!
第!二百四十一条 【 被:执行人未按执—行通知履行法律【文书确定的义务应】当报告当前以—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!前一年的财产情【况被执行人拒绝报】告或者虚假报—告的人民法院可【以根:据情节轻重对被执】行人或者其法定代】理人、有关单位的主!要负责人《或者直接责任人员】予以罚款、拘留
!
?
: 第二百四【。。十二条 被—执,。行人:未,按执行?通知履行法》律文书确定的—义务人民法院有【权向有关单位查【。询被执行《人的存?款、债券、》股票、基金份额【等财产情况人民【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!形,扣押、冻结》、划拨、《变价被执行人的财】产人民法院查—询、扣押、冻结、】划拨、变《价的财产不得超出】被,执行人应《当履行义务的范【围,
】 人民法院决【定,扣押、冻结、—划,。拨、变价财产—应当作出裁定并发】出协助?执行通知书有关单】位必须?办理
?
!第二百四十三条 !被执行人未》按执行通知履行【法律文书《确定的义务人—民法院有权扣留、提!取,被执:行人应当《履,行义:务部分的收入—但应: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!所扶养?家属的生活》必需费用《。
! 人民法院扣留、】提取收入时》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!。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!行人所在单位、【银,行、信用《。合作社和其他有储】蓄业务的单位—必须:办,理,
! 第二百四十—四条: 被执行人—未按执?行通知履《行法律文书》确定的义务》人民法院有权查封】、扣押、《冻结、拍卖》、变卖被执行人应当!。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!但,应当保?留被: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!属的生活必需品【
《
《 采取《。前款措施《人民法院应当作出】裁定
—
》 第二百《。四十五?条 人民法院【查封、扣押财产时】。被执行人《是公民?的应:。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!。他的成年家》属到场;《被执:行人是法人或—者其他组织》的应当通知》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!要负责人到场拒【不到:场的不?影响执行被执行【人是公民的其—工作单位或者财【产所在地的》基层组织应当派【人参加
—
《 对被查—封、扣押的财产执】行员必须造具清单】由在场人签名—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!人,一份被执行》人是公民的》也可以交他的—成年家属一份—
! 第二百四十—六条 被查—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!指定:被执行?人负责保管因被执】行人:。的过:错造成的损失由【被执行人承》担
! 第二百四十七】条 财产被查封、!扣押:。后执:行员应当责令—。被执行?人在指?定期间履行法律【文书确定的义务被】执行人逾期》不履:。行的人民《法院应当拍》卖被:查封、扣押的财【产,;不适于拍卖或者】当事人双方同意不】。。进行拍卖的》人民法院《可以委托《有关单?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!国家:禁止自由买卖的【物品交有《关单位按照国家【规,定的价格收购
】
第!二百四十八条— 被执行人—。不履:行法律文书确定的】义务并隐匿财—产的:人民法院有》权发出搜查令对被】执行人及其住所或】者财产?。隐匿:地进行?搜查
—
采【取前款措施》由院长签发》搜查令
—
,
第二】百四十九条 法】律文书指定交付【的财物或者票—证由执行员传唤【双方当?事,人,当面交付或》者由:执,行员转交《并由被?交,付人签收
【
有关!单位:持有该项《财物或?者票:证的应当根》据人民法《院的:协助执行通知书【转,交并由被《交,付人签收
》
》 有关公民持!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!的,人民法院《通知其交出拒—不,交出的强制执行【
! 第二百《五十条 《 强制迁出》房屋或者强》制,。退出土地由院—长签发公告责—令被执行人在指定】期间履行被执—。行人逾期不履—行的由执行员强【制执行
》。
:
《 强制执》行时被?执行人是公民—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!或者他的成》年家属?到,场;被执行》人是法人或》者其他组织》的应当?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!。者主要负责人到【。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!。执行被执行人是公】。民的其工作单位或】者房屋、土地所【在地的基《层组织应《当派人参加》。执行:员应当将强制执【行,情况记入笔录由在】场人签名或者盖章】
《
强制迁!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!。由,人民法院派人运【。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!行人被执行人是公】。民的也?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!属因拒绝接收—而造成的《损失:由被执行人承担【
】 第二百五十一条! 在执行中需要办!理有关财产权证【照转移手续的人【民法院可以向—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!行通知?书有关单位必—须,办理
】 , 第二百五十二!条 : 对判决、裁—。定和其他法律文【书指定的行为—被,执行人?。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!人民法院可》以强:制执行或者委托有】。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!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!担
《
【第二百五十三条【。 被?执行人?未按判?决、裁定和其他【法,律,文,书指定的期间履行】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!加倍支付迟》延履行?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!行人未按判决、裁】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!。定的期间履行—其他义务《的应:当支:付迟延履行金
!
? 第二百五】十四条 人民【法院采取本法第二】百四十?二条、第二百四【十三条、第二百四】十四条规定的—执行措施后被执【。行人仍不能偿还债】务的应当继续履行】义务债?权人发现被执行人】有其他财产的可以】随时请求人》民法院执行
】
第】二百五十五条 被!执行人不履》行法律文书》确定:的义务的《人民法院《可以对其采取—或者通知有》关单位?协助采取限制出境】。在征信?系统记录《、通:过媒体公布》不履行义务信息以】及法律规定的其【他措施
《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