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四节 诉》讼,中止和终结》 》     【。第一百?五十条  有—。下,列情形?之一的中《止诉讼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》一)一方当事人死亡!需要:等,。待继承?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!的; 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》一方当事《人丧失诉讼》行为:能力尚未确定法【定代理人的; 】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?)作为一方当事人的!法人或者其他—组织终止尚未—。。确定权利义》务承受人的》; 《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一《方当事人因不可抗】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!讼的;?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五)本案必须—。以另一?案的:审理结果为依据而】另一案尚未审结的;! 》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》六)其他应当中止诉!讼,的,情形 】    中止—诉讼的原因消除后】恢复诉?讼 》。   《  :第一百五十一条 】 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终结诉讼】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原》。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!者继承人放》弃诉讼权利的;【 》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:),被告死亡没有遗产】也没有?应当:承担义务的》。人,的,; 《。 ?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三)离婚案件—一,方,当事:人死亡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?。。),追索赡养费、—扶养费、抚育—费以:及解除收养关系案】件的一方当》。事人死亡的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