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节 诉讼》中止和终《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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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!。十条 ? 有下?。列,情形之一的》。中止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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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?)一方当事人死【亡,需要等?待继承人表明—是否参加诉讼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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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二《。。)一方当事人丧失诉!。讼行为能力尚未确】定,法定代理人的;【
! , , (三)作【为一:方当事人《的法人或者其—他组织终止》尚未确定权利义【务承受人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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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《),一方当事人》因不可抗拒的—事由不能参加诉讼】的;
】 — (五)》本案必须以》另一:案的审理结果为【依,据而另一案尚未【审结:的;
】 (!六)其他应当中止诉!讼的情形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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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止诉讼!的原因消除后恢复】诉,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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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一百五十一条 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!结,诉讼
! 【(一)原告死亡没】有继:承人或者继》承人放?弃,诉,讼,权利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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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。(二)被告死亡没有!。遗产也没有应—当承担义务的—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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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三)!离婚案件一方—。当,事人死?亡的;
【
【 (《。四)追索赡养费【、扶:养费、抚育》费,。以及解?除收养关系》案件的?一方当事人死—亡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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