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节 ?诉讼中?止和终结
》
《
:
第一百五!。十条: 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【中止诉?讼,
》
!。(一)一方当事【人死亡需要等待【。继承:人表明是否参加诉】讼的;
》
?
, (!二,)一方当事人丧失】诉讼:行为能?力,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!的;
! : 《 (三)《作为一方当事—。人的法人或》者其:他,组织终止尚未确定】权利义务《承受人的《;
! : 《(四)一方》当,事人因不可》抗拒的事由不—能参加诉讼的;
!
— ? (五》)本案必须以另一】。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!而另:一案尚未审》结的:;
?
【 (—六,)其他应《当中止诉讼的情【。形
【。 ?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!除后:恢复诉讼《
! 第一?百五十一《条, 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终结】诉讼
》
— (一【)原告死亡没有【继承人或者继承【人,放弃诉?讼权利的;
—
【 》 (二)《被告死亡没有—遗产也没有应当承】担义务的人的;
!
! (三)离【婚,案件一方当事人【死亡的?;
《
》 《 (四)追索赡】。养费:、扶养费、抚育【费以及解除收养【关,系案件的《一,方当事人《死亡的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