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节 判!决和裁定 —    ! 第一百《五十二?条  判决书应当写!明判决结果和作【出该判决的理—由判决书内容包括】 》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:一):案由、?诉讼请?求、:争议的事《。实和理由; 【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: (二)判决认定】的事实和理由—。、,适用的法律和理由;! ? ?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?(三)判决》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!担; 》 ?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)上诉期间和!上诉的法院 【    【 判决书由》。审判人员、书—记员署?名加盖人民》法院印章 !。     第一百五!十三条  人民法院!审理案件其中一【部分事实已经清【楚可以?就该部分先行—判决 】   ? ,第一百五十四条 】 裁:定适用于下列范围】 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,一):不,予受理; 【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:二)对管辖权有【。。异,议的; 》 : ,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,(三)驳回起诉; ! 《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保全《。和先予执行; 】。 , : 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(五)准许或者不!准许撤诉;》。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:(六)中止或者【终结诉讼; — :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七)补正【。判决书中的笔—误;: 》   ? ,     (八)中!止或者终《结执行; —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九)撤销或者不【予执:行仲裁?裁决; 】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十):不予执行公》证机关赋予强制【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!; : 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(》十一)其《他需要?裁定解决的事项 】 ,    【 对前款第》一项至第三项—裁定可以上》诉 》     —裁定书应当写明【裁定结果和作出【该裁:定的理由裁定书【。由审:判人员、书记员【署名加盖人民法院】印章口头裁》定的:记入笔录 【     【第一百五十》五条  《最,高人民法院的判决】、裁定以《及依法不准上诉【或,者超过上诉期没有】上诉的判决、裁定】是发生法律效力【的,判决、裁定 !     第一】百五十六条  公】。众可以?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!。判,决书:、裁定书但涉及【国家秘密、商业【秘,密和个?人隐私的内容—除外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