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】审理前的《准,备
【
? , 第?一百二十五条 【 人:民法院应《当,在立案之日起—五,日内将起《。。诉状副本发》。送被告被告应当在】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!。提,出,。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!明被告的《姓名、性别、—年龄、民族、职【业、工作单位、住】所、联系方》式;法?人或者其他组—织的名称、住所和法!定代表人或者主【要负责人的姓名【。、职务?、联:系方式人民》法院:应当在收到答—辩状:。之日起?五日内将《答辩:状副本发送原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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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不提!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!民法院?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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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百二十六条! 人民法院对决】定受理的案件—应当:。在受理案件通知书】和应诉通知书中向】当事人告知》有关的诉讼权—利义务或者口头告】知
【。 第》一百二十七条— 人民《法院受理案件后【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!议的应当在提—交答:辩状期间《提出人民法》院对:当事人提出的异【议,应当审查异议成【立的裁定将案—件移送有管辖权【的人民法院》;,异议不成立的裁定】驳回
! : 当事人未提—出管:。辖异议并应诉答辩】。的视为受诉人民法】院有管?辖权但违《反级别管辖和—专属管辖规定—。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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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百二十】八条 合》议庭组成《人员确定后应当【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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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百二十九条 —。 审判人员》必须认真《审核诉讼《材,料调:查收集?必要的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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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一百三十》条 人《民法:院派出人员进—行调查时应》当向被调查人—出,示证件?
】 调查笔录经【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!调,查人:、调查人签名或者】盖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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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,一百三十《一条 人民法院】在必要时可以—委,托外地?人民法院《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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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委托调查》必须提?出明确的项目和要】求受委?托人民法《院可:以主:动补充调查》
】 受委托人民法】院收到委托书—后应当在三十日内】完成调查因故不能】。完成的应当在上述】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!法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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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百三十二条》 必须共同进【行诉讼的当事人【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!法院应当通知其【参加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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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一百三十!三条 人民法院】对受:理的案?。件分别情形予以处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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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一【)当事人《没有争议《符合督?促程序规定条—件的可以转入督促】程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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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: (:二)开?。庭前可以调解—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!解决纠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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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】。)根据案件情况确】定适用简《易,程序或者《普通:程序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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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】需要开庭审理的【通过要求当》事,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!。确争议焦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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