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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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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起【诉和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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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一百一十】九条 《起诉必须符合—下列条件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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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》一)原告是与本案】。有,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!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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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!有明确的《被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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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《 (三)有具体】的诉讼请《。求和事实、理—由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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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】。)属于人《民,法院受?理民事诉《讼,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!院管辖?
【 第一百二十条! :起诉:应当向人民》法院递交起诉状【并按照被《。告人数?。提出副本
【。
书】写起诉?状确有困难的可以】口头起诉由》人民法?院记:入笔录并告知—对,方当: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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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《二十:一条 起诉状应当!记明下列《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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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原!告的姓名、性别、】年龄、民《族,、职业、工作—单,。位、住所、联系方式!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的,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!。表人或?者主要负《责人的?姓名、职《。务、联系方式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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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《(二)被告的姓名】。、,性别、工作单位、住!所等信息法》人或者其他组织【的名:称、住所等信息【;
! —(三)诉讼》。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!与理由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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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【(四)证据和—证据来源证》人姓名?和住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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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: 第:一百二十二》条 :。 当:事人: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!事纠纷适宜调解【的先行调解但当【事人拒绝调解的除】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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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一百二《十三:条 人民》法,院应当保障》当事人?。依照法?律规定享有的起诉】权利对?符合本法《第一百一十九条的】起诉必?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!的应当在七日内立】。案并通知当事—人;不符合起诉【条件的应当在七日】内作出裁定书不【予受理;原告对【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!上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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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一百二》。十四条 人民法院!对下列起诉分别【情形:予以处理《
! 》(一)?依照行政《。诉讼:法的规定属于行政】诉讼:受,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!起行政?诉讼:;
】 : (二)依!照法律?规,定双方当事人达【成,。书面仲裁协议—申请仲裁、不得向人!民法院?起诉的告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!请仲: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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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。(三)依《照,。。法律规定应当由其】他机关处理的争【议告知原告》向有关机《。关申请解《决;
! 》 (四)》对不属于本院管辖】的案件告知》。原告向有《管辖权的《。人民:法院起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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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五)对判决】、裁定、调解书已经!发生:法律效力的案件当】事人又起《诉的告知原告申【请再审但人民法【院准:许撤诉的《。裁定除外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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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,(六)依照法律【规定在一定期限【内不得起诉的案【件在不得起诉—的,。期限内?起诉的不《予受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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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七)判决不准】。离婚和调解》和好的离婚》案,件判:决、调解《维持收养关系的案】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!原告在六个》月内又起诉的不【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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