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审!判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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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九《条, 人民法》。。院审理第一》审,民事案件由审判【员、陪审《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!者由审判员》。。组成合?议庭合议《。庭的成员人数必【须是单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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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适用简易程序审】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!员一人独任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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陪—审员在执行陪审职】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!的权利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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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。十条 人民—法院审理第二—审民事案件由—审判员组《成合议庭合议庭的】成员人数必须是【单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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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发回重审—的案:件原审人民法院应】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!行组成合议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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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】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!。。一审: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!行组成合《议庭:;原来是《第二审的或者是【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!按照第二《审程序另行》组成合议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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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四十:一条: 合议庭的审判长!由院长或者庭长【指定审判员一人担】任;院长《或者:庭,长参加审判的由【院长或者庭长担【任,
】 :第四十二条 合议!庭评议案《件,实,行少数服从》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!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!员签名评议中的【不同:意见必须《如,实,记入笔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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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三条 】审判:人员应当依法秉公】办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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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审判人?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!其诉讼代理》人请客送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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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审判《人员有贪污受—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!行为的?应当追究法》律责任;构成犯【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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