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地!。域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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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?一条: 对公民提起的】民事诉讼由被告【住所地人民法—院管辖;被告住所】地与经常居住地不】一致的由经常—居,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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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对法人或者其!他组:。织提起的民事诉【讼由被告住所地【。人民法院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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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同一》诉讼的几个被告住】所地、经《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!人民:法院辖区的各—该人民法院都有【管辖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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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,十,二条 下列民【事诉讼由原》告住所地人民—法院管辖;》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!住地不一致的由原】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!院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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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一)【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!国领域内居住的【人提起的有关身份】关系的?诉,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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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二)—对下:落不明或者宣告失】踪的人?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!的诉:讼;
】 》 (三)对被采!取强制?。性教育措施》的人提?。起的:诉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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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四【),对被监禁的人提【起的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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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。二十三条《 :因合同纠《纷提起?的诉讼由被》告住所地或》者合同履行地人民】法院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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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二十四条 因【保险合?同纠纷提起》的诉讼由被告住【。所地或者《保险标的物》所在地人民法院【管辖
! 第二》十五条 《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!诉讼由票据》支,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!人民法院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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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六—条 因公司—设立、确认股东资格!、分:配利润?、解散等纠纷提起】的诉讼由公司住所】地人民法院管辖【
— , 第二》十七条 因铁【路、公路、》水上、航空运—输和联合运输—合同纠纷提》起的诉讼由运输【始发地、目的地或者!。被告住所地人—民法院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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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:二十八条 》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!诉讼由侵权行—为地或者被》告住所地人民—法院: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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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九条 !因铁:路,、公路、水》上和:航空事故《请求损害赔》偿提起的诉讼—。由事故发《生地或?者车辆、船舶最先到!达地、航空器最先降!落地或者《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!管辖
】 ? 第三十条 因】船舶:碰撞或者其他海事】损害事?故请求损害》赔偿提起的》诉讼:由碰撞发生地、碰】撞船舶最先到达地、!加害船舶被扣留【地或者被告住所地】人民:法院:管辖
! 第三十一条 !。 ,因海难救助》费用提?起的诉讼《。由救助地《或者被救助》船舶最先到》达地人民法院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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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十二条 —。 ,因共同?海,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!最先到达地、共同】海,损理算地或者航程】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!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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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三十三条 下【列案件由本条规定】的人民法院专—属管辖?
— — (一《)因不动产纠纷【提起的诉《讼由不?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!管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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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因港—口作业?中发:生纠纷?提起的诉讼由港【口所在?地人民?法院管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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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三)—因继承遗产纠—纷提起的诉讼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!所地或?。。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!民法院管《辖
【 : 第三十》四条 合同—或者其?他,财产权益纠纷的当】事人可以书面协议】选择被告住》所,地、:合同履行地、—合同:签订地、《原告:住所地?、标的物所》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!联系的地《点,的人民?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!本法对级别管辖【和专属管辖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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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三—十五条 两个以上!人民法院都有管【。辖权的诉讼原—告可以?向其中一《个人民法《。院起诉;原告—。向两个以上有管【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!的由: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!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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