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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 】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!动 】     第十九】条  民办学—校理事会《、董事会或者其他形!式决策机构的—负责人应当品行【良好具有政》治权利和完全民事】行为能力 — 《    国家机关】工作:人员:。。不得担任《民办学校理》事会、董事会或者其!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!员  】 ,  第二十》条  民办学校的理!事,会、董事会》或者其他形式决【策机构每年至少【召开一次会议经【1/:3以:上组成?人员提议可以召开】。理事会、董》事会或者其他形【式决策机构临—时会议 】 ,    民办—学校的理《事会:、董:事,会或者其《他形式决《策机构讨论下列【重大事项应当经2】。/3以上《组成人员同意方【可,通过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一)聘任、解【聘校长?; 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二)修改学校章!。程; 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(,三)制定发展规划;! , 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四)审核—预算、决《算; ? 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五)决定】学校的?分立、合《并、终止;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六)!学校章程规定—的其:他重大事项》。 《     民办学!校修改章程应当报审!批机关备案由审批】机关向社《会公告 !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一条  民【办学校校长依—法独立行《使教育教《学和行政管理—职权 】   ? 民办学《校内部组织》机,构的设置方案由【校长提出报理事会、!董,事会或者其他形【式决策机构》批准 ?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二】条  实施高等教育!和中:等职业技术学—历教育的民办—。学校可?以按照办学》。宗旨:和培养目标自行【设置专业、开设课程!自,主选用教材但是民】办学校应当将其所】设置的专业》。、开设的课程、【选用的教材报—审,。批,机关备案 》 , : :    实施高级】中等教育、义务教】育的民?办学校?可以:自主开展教育教学】活动但是该民—办学校的《教育教学活动应当达!到国务院教》育行政部门制—定的课程标准其所】。选用的教材应—。当依法审定 !     —实施学前教》育的民办学校—可以自主《开展教?育教:学活动但是该民办学!校不得违《。。反有关法律、行政法!规的:规定 《    【 实施?。以职业技《能为主的《职业:资格培训《、职:业技能培训的—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国!家职业标准的要求】开展培?训活动 【     第二十!三条:  民办学校聘任】的教:师应当具备中—。。华,人民共和国》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!规规定的教》师资格和任职条【件   !  民办学》校应当有一定数量的!专职教师;其中实】施学历?教,育的民办学校聘任的!专职教师《数量应当不少于其教!师总:数,的1/3 》 《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四《条  民办学—校自主聘任教师【、职员民办学校聘任!教师、职员》应当签订聘任合【同,明确双方的》权利、?义务等 —    — 民办学校招用其】他工作人《员应当订立劳动合】同, ? ,  ?   民办》学校聘任外籍—人员按照国》家有关规定执—行 》  ?   ?第二十五条  【民办学校应当建立教!师培训制度为受聘】教师接受相应的思】想政治培训和—业,务培:训提供条件 【。   —  第?二十六?条  民办学—校应当按《照招生简章或者【招生广告的承—诺开设?相应:课程:开展:教育教学活》动保证教育教学【。质量: 》。     民办【。学校应当提供符合】。标准的校舍和教【育,教学设?施、设备 》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七条【  :民办学校享有与【同级同类公办—学校同等的》招生权?。可以自?主确:定招生的范围、标】准和方式;但是招收!接受高等学》历教育的学生应当遵!守国家有关规定【    ! ,县级以上《地方人?民,政府教育行政部【。门、劳动和社会保障!行政部门应当—为外:地的民办学校—在本地?招生:提供平等待遇不得】。实行地区封锁不得】滥收:。。费用 —。   《  民办学校—招收境外学》生按照国家有—关规定执行 !   《  第二《十八条  民办【学校应当《依法建立学》籍和教学管》理制度并报审批【机关:备案 】    第二十九条!  民?办学校及其教师、】职员:、受教育者申请【国家设立的有关【科研项目、课题等】享有与公办学—校及其教《。师,。、职:员、受?教育者?同等的权利》    ! 民办学《校的受?教育者在升学、【就业、社会》优待、参加》先进评选、医疗保】险等方面享有—与同:级同类?公办学校的》受教:育者:同等的权利 【。   —。  第三十条  实!施,高等学历教》育的民办《学校符合学位授予】条件:的依照有关法律、】行,政法规的规定经审】批,同意后可以》获得相应的》学位授予资格 】 : ,   ?  第三十一条 】 教育行政部—。门、劳?动和社会保》障行政?部门和?其他有关《部,。门组织有《关的:评奖评优、文—艺体育?活动和课题、项【目招标应当为民办学!校及其教师》。、职:员,、受教育者提供同】等,的,机会: 》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二条  【教育行?政部:门,、劳动?和,社会保?障行政部门应当加】强对民?。。办学:校的日常《监督定期组织—和委托社会中介【组,织评:估民办学校办学水】平和教育质量并鼓】励和支持民办—学校开展教》育教学研《究工作促《进民办学校提—。高教育教学质量 】。     !教育行政部》门、劳动和社会【保障行政部》门对民办学校进行】监督时应当将监督】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!以记录由监督—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!有权:。查阅教育行政—部门、?劳动和社会保障行】政部门的监督记【。录 —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三条:  民办学》校终止的由》审批机关《收回办学许可—证通知登记机关并】予以:公告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