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 《民办学校的举办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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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四条 !国家机?构以外的社》会组织或者个人可】以单独或者》联合举办民办—学校联合举办民【办学校的应当签【订联合?办学:协议明确办学—宗旨、培养目—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!额、方式和权利、义!务等
】 第五条 】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!可以:用资金、实物、土】地使用权、知识产权!以及其他财》产作为办学出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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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国,家的资助、向学生】收取的费用和—民办学校的借款【、接受的捐赠—财产不属于》民办:学校举办《者的出资《
【 第六条 公!办学校?参与举办民》。办学校不《得利用国《家财政?性经费?。。。不得影?响公办?学校正常的》教育教学活》动并应当经主—管的教育行政—部门或者劳动和社】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!国家:规定的条件批—准公办学《。校参与举《办的民办《。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!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!。学,校,相分离的校园和【基本:教育教学设施实行】。独立的财务会—计制度?独立招生独立颁【发学业证《书
【 《参与举办民》办学校的《公办学校依法享【有举办者权益依法】履行国有资产的【管理义务《。防,。止国有资产流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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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实施义务《教育:的,公办学校不得—转为民办《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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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七条 举办】者以国有资产参与】举办:民,办学校的《应当根据国》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!管理:的规定聘请具有评】估资格?的,中介机构依法进行】评,。估根据?评估结果合》理确定出资额—并报对该国》有资产负有监管职】责的机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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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】条 ?。民办学校的举办者】应当按时、》足额履?行出:。。资义:务民办学校存续期间!举办:者不得抽逃出—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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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!得向学生、》学,生家长筹集资金【。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向!社会:公开募?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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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! 民办学》校的举办者应当依照!民办教育促进法和】本条例的规定—制定学校章程—推选:民办学校的首—。届理事会、董事会或!者,其他形式决策—。机构的组成人—。员
】 ?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参!加学校理事会、董】事会或者其他形式】决策机?构的应当《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!。权限与程序参—与学校?的办学和管理—活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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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十条 实【施国家认可的教育考!。试、职业《资格考试和技—。术等:级考试等考试—的机:。构不得举办与其所实!施的考试相关的民】办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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