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四章 监督管理 】 ? ?。。     第十九】。条  登记管理机关!履行下?列监督管理职责【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一【)负责民办非企【业单位的《成立、变更、—注销登记; 】 ?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对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实】。施年度检查》; 》 ,。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三)!对民:办非:。企业:单位违反本条例【的问题进行监—督检: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!违,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!行政处罚 — :。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,条  ?业务主管单位履行】下列监?。督管理职责 !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(:一)负责《民办非?企,业单位成立、变更、!注销:登记的审查; 】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监督、指导民】办非企业单位遵【。守,宪法、法律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按!照章程开展活动【。。; :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?负责民办非企—业单位?年度检?。查的初审; !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)协助登记】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!部门查?处民办非《企业单位的违—法行为;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五)会同】有关机关指导—民办非企业单位【的清算事宜 !。     —业,务主管单位履行前】款规定的职》。责不得向民办—非企业单位收—取费用? , :。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一条  【民办非企业单位的】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!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。侵占、私分或者【挪用民办非企业单】位的资?产 —     民办【。非企业单位开展章】程规定的《活动按照国家—有关规定《取得的合法》收入必?须用于章程规定的】业务活动《 ? :     民—。办非:企业单位接受捐【赠、资助必须符合】章程规?定的宗?旨和:业务范围必须根据】与捐赠人、资—助人约定的》期限、方式和合法用!途使用民办非—企业单位应当—向业务主管单位报】。告接受、使用捐【赠、资助的有关情】况并应当将有关情】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!公布 —  ?   第二十二条】。  民办非企业单位!必,须执行国《家,规,。定的:财务管理制度接受】财政部门的监督【;资产来《。源属于国家资助【或者社会捐赠、【。资,助的还应《当接受审《计,机关的监督 】 ,    》 民办非企业单位变!更法定代表人或【者负责人登记管理机!关、业务主管—单位应当《组织对其进》行财务审计 !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《三条  民办—非企:业,单,位应当于每年3月】31日前向业—务主管单位报送上】一,。年度的工作报告经】业务主?管单位初审同—意后:于,5月31日》。前报送?登记管理机关接【受年度检查工—作报告内《容包括本《民办非企业》单位遵守法》律法规和国家—政策的情况》。、依照?本条 例《履行登记手》续的情况、按照【章程开展《活动:的情况?、人员?和机构变动的情况】以及财务管理的情】况 —     》对于:依照本条例》第十二条第》二款:。的规定发给登记证书!的民办非企业单位】登记管理机关对其】应当简化年度检【查的内容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