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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— 律师事务所的变】更和终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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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二十四条》 律师事务—所变更名称、—。负责人、《章程、合伙协议的应!当经所在地设区【的市级或《者直辖市的》区(县)司》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!原审核机关》批准具体办》法按律师事务所设立!许可程序办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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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律?师事务所变》更,住所:、合伙人《的应当自变更之日】起十五日内经所在地!设,区的市级或》者直辖市的区—(,县)司法行政机关】报,原审核?机关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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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五条 》 律师事务》所跨县、不设区【。的市、?市辖区变更住—所需要相应》变更负责对其实施】日常监督管理的【司法行政机关的应当!。在办理备案》手续后由其所—在地设区的市级司】法行政机关或—者直:辖市司法行政机【关,将有关变《更,情况通知《律,师,事务所迁入地的【县级司法行政—机关
】 律师事务】所拟:将住所迁移》其他省、自治—区、直辖《市的:应当:按注销原律师事【。务所、? 设立新的律师事务!所的:程序: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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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!条 ?律师事务《所变更合伙》人包括吸收新合伙】人、合伙《人退伙、合》伙人因法定事—。由或者经合伙人会议!。。决议被除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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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新?合伙人?应当从专《职执业的律师中产生!并具有三《年以上执《业经历但司法部【另有:规定:的,除外受到六》个月以上停止执业】处罚的?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!年的不得担任合伙】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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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合伙人退伙、被】除名的律师事务【所应:当,依照法律、本所【章程和合伙》协议处理相关财产权!益、:债务:承担:等事: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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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—合伙人?变更需?要修改合伙协—议的修?改后的合伙协—议应当按照本办法】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!规定报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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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二十七条 —。律师事?。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!应,当在自行依法—处理好业务衔接【、人员安排、资【产处置、债》务承担等事》务,并,对章:程,、合伙协议作—出相应修改后方可】。按照:本办:法第二十《。四条第一款的—规定申请《变,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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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八》条 : 律师事《务所因分《立、合并需要—对,原律师事务所进【行变更或者注—销,原律师事《务所、设立》。新,的律师事务所—的应当在《自行依法《。处,理,好相:关律师?事务:所的业务衔接、人员!安排、资产处置、债!务承担等事务后提交!分立协议或者—合并协议等》申请材料按》照本办法的》相关规定《办理
】 第二十九】条 律《师事务所《有,下列情形之》一的应?当,终止
】。 《(一)不能保—。持法:定设立?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!符,合条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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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》)执业?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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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三《)自行决定》。解散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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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法—律、行政法规规【定应当终止》的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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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事务!。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!六个:月,内未开业或者无正】当理由停止业务【活,动满一年的视为【自行停办应当—终止
! 律师》事务所在受到停业整!顿处罚期限》未满前不得自行决定!解散
! 第《三十条 律师事】务所:在终:止事由发生后应当】向社:会公告依照有关规】定进行清算》依法处置资产分【割、债务《清偿:等事务因被吊—销执业许《可证终止的》由作出该处罚—决定的司《法行政机《关,。向社会公告》因其他情形》终,止、律师事务所拒】不公告的《由设区的市》级,或者直辖市》的区(县)司法行】政机关向社会—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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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律师事务所—。自终止事由发生【后,不得受理新的业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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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律师—事务所应当在清【算结:束后十?五日内向《所在地设区的—市级或者直辖—。市的区(县)司【法,。行政机关《。提交注销申请书【、清算报《告、本所《执业许?可证以?。及其他有关材料【由其出具审查意【见后连同全部—注销申请材料—。报原审核机关审核办!理注:销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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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律师事务所被—注销的其业务—档案、财《务帐簿、本所印【。。章的移管《、处置?按照:有,关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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