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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【 律师?。事,务所的设立》条件 【  《 ,  第?。五条  《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!师合伙设立、律师】个人设立或者—由国家出资设立【 》     合—伙律师事务所—可以采用普通合【伙或者特殊的普【通合伙形式设立 ! ,     第六!条  设《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!备下列基本条—件 》     (一)!有,自己的名称、—住所和章程; 【     !(二)有符合律师】法和本办法规定的】律,师; 》。     (三!。)设立人应》当是具有一定的【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!执,业的:律师且在《。申请设?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!止执业处《罚; —  ?   (四)有符】合本办法规定—数额的资产》    ! 第七条  —设立普?通合伙律师》事,务所除应当符合本】办,法第六条《。规定的条件外—还应当?具备下列《。条件  !   (《一,)有书面合》伙协议; —  》 ,。  (二)有三名以!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!; 【    (三)设立!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!上执业?经历并能够专—职执业的律》师; 》 ?    (四)有】人民:币三十?万元以上的资产 】 》 ,   第《八条  设立特殊】的普:通合伙?律师: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!办法第六条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】。当具备下列条件 ! ?    《 (一?。)有书面合伙—协议;? 》    《 (二)有二十名以!上合伙人作为—设立人; —  》  : (三)设》立人应当是》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!历并能够专》职执:业的律师《; :   【 , (四)有人民币】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!。   】  第?九条  设立个人】律师事务所除应当】。符合本办《法第六条规定的条】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!条件  !   (一)设立人!应当:是,具有五年《以上执业经历并【能够专职执》业的律师; 【     】(二)有人民币十万!元以上的资产 !   》  第十条  国】家出资设立》的律师事务所—除符合律师法规定】的一:般条件?外应当?至少有?二名符合律师法【规定:并能:够专职执业》的律师?。   】  需要国家出资设!立律师事务所的【由当地县级司—法行政机关筹建申】请设:立许可前须经所【在地县级人》民政:府有关部门》核拨:编制、提供经费【保,障 》     第十一!条  省《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司,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!本地经济《社,会发:展状况和律师业【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本!办法规定的》普通合伙律师—事,务所、特殊》的,普通合伙律师事【务所和个人律师【事务所的设立—资产数额报司法部】批准后?实施  !   第十》。二,。条  设立律师【事务所其申请的【名称应?当符合?。司法部有关》律师事务所》名称:管理的规定并应当】在申请?设立许?可前按?。规定办理名称—检索 】    第十三条 ! 律师事务》所负:责人人选应当在【申,请,。设立:许可时?一并报审《核机关核准 】    — 合伙律师事务所的!负责人应当从本【所合伙人中》经全体?合伙人?选举产生;国家【。出资:设立的律师事务【所的负责人由本所】律师推选经所在地县!级司法行政机—关同意?    ! 个人律《师事务?所,设立人是该所的负】责人 《   —。  第十四条  律!师事务所《章程应?当包括?下列:。内容 】    (一—)律师事务》所的名称和住所; !    】 ,(二)律师事务所的!宗旨; —   》  :。(三)律师事务所的!组织形式; —。 ? ,。     》(四)设立》资产的?数,额和来源; 【    【 ,(五)律师》。事务:所负责人的职—责以及产生、变更程!序;: :。。   — , (六)律》师,事务所决策、管理机!构,的设置、《职责; 《 ?     (七】),本,所律师的权利与义】务; 】    (》八)律师事务—所有关执业、收费】、财务?、分配等主要管理】制度; 【     (九)!律师事务所解散的】事,由、程序以及清算】办法; 《 ?     (【十)律师事务所章】程的解?释、修改程序—; :     !。(十一)其他需要】载明的事项 !     设立】合伙律师事务所【的其章程还应当载明!合,伙人的?姓,名、出资额及出资方!式 【    律师事务所!章程的内容不—得与有关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相抵触— :   —  律师事务所章程!自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!司法行?政机:关,作出准予设立律师】。事务所决定之日【起生效 【    》 第十?五条  合》伙,协议应当载明—下列内容 — ,。。     (】一)合伙人包括【姓名、居住地、身份!证号、律师执业经】历等:; 《    —。。 ,(二:)合伙人《的出资额及出资【方式; 》 :  ?   (三》)合伙?人的权利、义—务; 【     (—四,)合伙律师事务【。所负:责人的职责以—。及产生、变》更程序; 【 ,  ?   (五》)合伙人会议的职】责、议事规则—等; ?     !。(六:)合伙人收益—分配及债务承担方式!; — ,    (七)【合伙人入伙、退伙】及除名的条》件和程?序; 】    (八)【合伙人?之间争议的解决【。方法:和程序违反》合伙协?议承担?的责任; 【。     (】九)合伙协》议的解释、》修改程序《。; :     !(十)其他需要载】明的事项 —  》。  : 合伙?协议的?内容:不得与有关法—律、法规、规—章,相抵触 《 ?     合伙】协议由全体》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!名自省、自治区【、直:辖市:。。。。司法行政机》关作:出准予设立》律师事务所决定之】日,起生效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