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—五,章 强?制医疗程序中的【代,理工: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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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第二百三十—一条 强制—医,疗案件?律师:可以接受被申—请,人、被告人及—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!属的:委托:担任:诉讼代理人或接【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!派担:任诉讼代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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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二,百,。三十二条 —律师接受《委,托后应当重》点审查以下内—容,并提出相应的—代理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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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被申》。请人或?者被告人是否实施】了暴力行为是否危害!公共安全或者严【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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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!二)被申请人—或者被告人是否属】于经法定程序—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!任,的精神病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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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】 (三)被申请人!或者被告人是否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】可能等
! 第二—。百三十三条 — ,律师参加强制—。医疗案件的开庭审理!。。在法:庭主持下按照—下列:程序进行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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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《一)在检察员—宣读:申请:书后发表《意,见;
! 》。 (二)对—检察员出《示的有关证据发表质!证意见并可》。以出示相关证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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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?(三:)法庭辩论期间在检!。察员发言后发表【代理意见并进行辩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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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百三十四—条 被决定强【制医疗?的人:、被害人及其法定代!理人、近《。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!。不服的?律师可?以接受其《委托自收到决—定书之日《起五日内向》上,一,级,人民法院申请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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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百三十!五条 《律师可以接受被强制!医疗:的人及其近亲属的】。。委托协助其向决定】强制:医疗的人民法院提出!申请解除强制医【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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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提出申请的应】当提交?对被强制医》疗的:。人的:诊断评?。估报告或《申请人民法院调【取必要时可以—申请人?民法院委托》鉴定机构对被强制医!疗的人进行鉴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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