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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节 申请变】更、解除强制措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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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 第:五十一条 》 ,辩护律?师认为被羁押的犯】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符!合下列取《保候审?的,条件应当《为其申请取保—候审
! 》 :(一)可《能判处管制、拘役】或者:独,立适用附加刑的【;
】 , (二】)可能判《处有期徒刑以—上刑罚采《。。取取:保候:审措施不致》发生社会危险—性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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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三?)犯罪嫌疑人、被】告人患有严重疾【病、生活不能自理】。。采取取保候审措【施不致发生》社会危险性》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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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犯罪!嫌疑人、被告人正在!怀孕或者哺乳—自己的?婴儿采取取保候【审措: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!性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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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!五)羁押期限届【满案件尚未办结需】要采:取,取保候审措》施的
】 ? 第五十《二条 犯罪嫌疑】人、被告人符合逮】捕,条件但具备下列条件!之一辩护律》师可以?为其申请监视居【住
】 《 ?(一)患有严重疾病!、生活不能》自,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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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: (二)怀孕或】者正:在哺乳自己》婴,儿的妇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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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三?)系生活不能自【理,的,人的唯一抚养人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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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因为案—件的特殊情况或【者办理案件的需要】采取监视《居住措施更为适【宜的;
】
!(,。。五)羁?押期限届《。满案: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!监视居住措施的
】
!第五十三《条 犯罪嫌疑人、!被告人符合取保候】审条件但不能—提出保证人》也不缴纳保证金的】辩护:律,师可以为其申请监视!居住
! 第五十—四条 犯罪嫌【疑人:、被告人被》。羁押的案件办案机】关在刑事《诉讼:法规定的羁押期【限内:未能办?结的辩护律师—可以要求《释放:犯罪嫌疑人、被【告人:或者要求《变更强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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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被】。采取取?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措!施,的犯罪嫌疑人、【被告人办案机关在】刑事诉讼法规定【的强:。制措施期限内未能办!结的辩护律师—可以:要求解除强制措施】
! 第五?十五条 《 犯罪嫌疑人因涉】嫌危害国《家安全?犯罪、恐怖活—动犯罪、特别—重大贿赂犯罪在侦查!期,间被指定居所—监视居住的》在有碍侦查的情【形消失后辩》护律师可以》为其申请在居所监视!居住或?者取保?候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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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五十六条 犯罪!嫌疑:人、被告人及其【。法定代理人、近亲】属要:。求辩:护,律师申请变更、解】除强制措施或—。释放犯罪嫌疑人、】被告人辩护》律师认为符合条件的!可以自?行申请也《。可以协助其》向办案机关申—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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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—十七条 辩护律师!向办案?机关:书面申?请变更、解除强【制措施或者释—放,犯罪嫌疑《人、被告人的应【。当,写明律师事务—所名称、律师姓【名、通信地址—。及联系方式》、犯罪嫌《疑人、被告人姓名】和所涉?嫌或指控的罪名、申!请事实及理》由、保证方式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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辩!护律师不宜为—犯罪嫌疑人》、被告人担任保证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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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五十:八条 辩护律【师申请变更、解除】。强制措?施或释放《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!的可以要求办案机】关在三日内作出同】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!对于不?同意:的辩护律《师可以要求其—。说明不同意》的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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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五十九条 — 犯罪嫌《疑人被逮《。捕后辩护律师可以】向,检察机关提出羁押】必要性?。。审查的?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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