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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章 侦查期》间的辩护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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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,六十条 侦查期间!律师接受委托后【自犯:罪嫌疑人被第一【次讯问或者采—。取强制措施之日起】可以向侦查》机关了解《案件情况包括—犯罪嫌疑人涉—。嫌的罪名《、已查明的主要事】实、:犯罪嫌疑《人被采取、变更【、解:除强制措施、延长侦!查羁:押期限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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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: :第六十?一条 ? 辩护律师为—犯罪嫌疑人提—供法:律,咨询应当告知其【基,。本诉讼权利主要包括!以,。下内:。容,
《
【 ?。(一)犯罪》嫌疑人有不被—强迫证实自己有罪】的权利?;,
》
!(二)犯罪嫌疑【。人有对办《案机关侵权》行为、程序》违法:提出申诉和》控告的?权利;
—
》 (三】)犯罪嫌疑人有【申请侦?查人员回《避的权?利;:
【 : : (四)犯【罪嫌疑人有知悉鉴定!意见和提出异议的权!利,;,
— 】。(五)犯罪嫌—疑人有对刑事—案件管辖提》。出异议的权》。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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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—)有关刑事》和解的?权利
! 第《六十二条 辩护】律师为?犯罪嫌疑人》提供关于强制—。措施的法律咨询主要!包括以下内》容
:
?。。
】 (一)强制措】施的种类;
!
】 (二)强制措】施的条?件、适用程序的法律!规定;
【
: 】(三)强制措施【期,限的法律规》定;:
—。。 — (四)》申请: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!及条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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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十三条— 辩护律》师为犯罪嫌疑—人提供关于侦查机关!讯问方面《的法律咨《询主:要包括以《下内容
! 【 (:一)犯?罪嫌疑人对》侦查人员的讯问【有如实?回答的义务》对与本案无关—的问题有拒绝回【答的权利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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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(二)?犯罪嫌疑人对侦查】人员制作的》讯问笔录有》核对、补充、更正】的权利以及在确认】。笔录没有错》误后应当签》名的义务;
】
:
: 【(三)?犯罪嫌疑人有要求】自行书写供述和【辩解的权《利;
《
【 》(四)犯罪》嫌疑人有《如实供述犯罪事【实可以获得》从宽处罚的权利
!
:
—第六十?四条 辩护—律师为犯罪嫌疑【。人提供关《于犯罪构成与—证据:方面:。的法律咨询主要包括!以下内容
!
《 》(一)刑法及相关司!法解:释关于犯罪嫌疑【人所涉嫌《罪名:的相关规定》;
》
: 【 (二)刑法及相关!司,法解释关于从—重、从?轻、减?轻以及免予处罚【的相关规定;
!
,
! (三)关于—刑事案件的》举证:责任的相关规定【;
】 【(四)关于证据的】含义、种类及收集】、使用的相》关规定;
》。
】 (五)】关于非法《。证,据排除的相关—规定
?
【 :第六:十五条? 侦查期间—辩护律师《收集到有关》犯罪嫌疑人不—在犯罪现场、—未达到?。刑事:责任年龄《、属于?依法不负刑事责任】的精神病人的证据材!料时应?当及时向侦查机关】提出无?罪,或不予?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!意见并同时要—求侦查机《。。关,释放犯罪嫌疑人或对!其,变更强制措施—
— : 第六十六条【 在?案件:侦查期间和侦查终】结前辩护律师向【侦查:机关就实体和程序】问题提出辩护意【见的:可以:口,头或书面《的方式提出
【
:。
对【于非法证据辩护律师!可以提出予以排除的!意,见,
】 第六《。十七条 辩护【律师应当对》案件管辖合法性【进行审?查发现侦查机—关管辖?违反法律规》定的应当以》。书面方式向侦查【机关提出异议
】
》。 ,。 ,。 第六十八条 在!审查批捕过》程中辩护律师认为具!。备下列情形的可以】向,检察机关提出不【批准逮捕或不予【逮捕的意见
!
?。 : 《 (一)犯》罪嫌疑?人不:构成犯?罪;
《
:。
! (:二)可能《被判处一年有—期徒刑以下刑—罚,的;
【
!(三)无社会—危险性;
!
— (四)不适】宜羁押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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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十》九条 辩护律师对!于侦查机关及其工作!人员有下《。列行为的可》以向该机关申诉【或者控告
!
《 ? (一)》采取:强制措施法》定期:限届满不予以解【除、变更强制—措施或者释放犯【罪,嫌,疑人的;
【。
:
《 (二【)应当退《还取保候审保证金】。不予退还的;
!
【 , (《三)对与《案件无?。关的财物采取查【封、扣?押、冻结《措施的;
】
! (四?)应当解《除查封、扣》押,、冻结?不予解除的》;
》
? ? : (五)贪污、挪!用,、私分、调》换或其他违反规定使!用查封?、扣:押、冻?结财物的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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辩护!律师:可以要求《受理申诉或者控告】的,侦查机?关及时处理对不及】时,处理或对处理结果】不服的可《以向同级人》民检察?院申:诉;人民检察院直】接,受理的案件可以【向上一?级人民检察》。。院,申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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