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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【 侦:查期间的辩护工作 ! —     第六【十条  《侦查期间律师接【受委托?后自犯罪嫌疑人被第!一次讯问或》者采:。取强制措《施之日起《可以向侦查机关了】解案件情《况包括犯罪》嫌疑人涉嫌》的罪名、已查—明的主要事实、【犯,罪嫌疑人《被采取、变更—、解除强制措施、】延长侦查羁押期限】等 《     【第六十一条  辩】护律:。师为犯?罪嫌疑人提供法【律咨询应当告知其】基本诉讼《权利主要包括以下】内容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犯罪嫌疑人有】不被强迫证实自己有!罪的权利; — 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二)犯】罪嫌疑人有对办案】机关侵权行为、【程序:违法提出申诉和控】告的权利;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:(三)犯罪嫌疑人有!申请侦查人员回【避,的,权利;? 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:犯罪嫌疑人有—知悉鉴定意见和提】。出异议的权利; 】 :  《 ,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五)犯罪嫌疑人!有对刑事案》件管辖提出异议【的权利; —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(六)有【关刑事和解》的权利 【 ,     》第六十二条》 ,。 辩护律师为犯罪】嫌疑人提供关于强】制措施?。的法律咨询主要【包括:以下内容 》 :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)强制!措施的种类; 【。   【   ?。   (二》)强:制,措施的条件、适【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】;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三)强制措施期【。限的法律《规定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(?四)申请变更—强制措施《的权利及条件 【 :     第六!十三条  辩护律】师为犯?罪嫌疑人《提供关于侦查机关】讯问方面的法律咨询!主要包括以下—内容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犯罪嫌疑人!对侦查人员的讯问有!如实回?答的义务《对与本案无》关,的问题有拒绝回答】的权利?; 【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(二)犯!罪嫌:。疑人对?侦查人员制作—的讯问笔录有核【对、补充、更正的】权利以及《在确认笔录没有【错误后应当签—。名的义务;》    !。。     (三【)犯罪嫌疑人有要求!自行书写供述和【辩解的权利; !。 ,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《)犯罪嫌疑人有如】实供述犯罪事实【。可以:获得从宽处罚—的,权利  !   第六十四条 ! 辩护?律师为犯罪》嫌疑:人提供关于犯罪【构成与证据方面的】。法律咨询主要包【。括,以下:内,。容   !   ?   ?(一)?刑法及相《关司法解《释关于犯罪嫌疑人】所涉嫌罪名的—相关规定; 】。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《刑法及相关》司法解释关》于从重、从轻、减】轻以及免予处罚【的相关规定;—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关—。于刑:事案件的《举证责任的相关规】定;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四)关!于证据的含义、种类!及收集、使用的相】关规定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五)关于非法证据!排除的相关规定【 》    《 第六十《五条  侦查期【间辩护律师收集【到有:关犯:罪嫌疑?。人不在?犯罪现?场、:未达到?刑事责?任年龄、《属于依法不负刑事】责任的?精神病人的》证据材料《时应当及时》向侦查?机关提出无罪或不】予,追究刑事责任的辩】护意见并《。同时要求侦查—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!或对其变更强—制措施 ! , ,。  第六十六—。。条  在《案件侦查期间和侦查!终结前辩护律师向】侦查机关就》实体:和程序?问题提出辩护意见的!可以口头或书面的】。方式提出 》。 》    《对,于非法证据》辩护律师《可以提出《予以排?除的意见《  【   ?第六十七条》  :辩护律师应当对【案件管辖合》法性进?行审查发现侦—查,机关:管辖:违反:法律规定的应—当以书?面方式向《侦查机关《提出异?议 【    第六十八条!  :。在审查批捕过程中】辩护:律师认为具备下【列情形的可以向检】。。察机关提出》不批准逮捕》或不予逮《捕的意见 【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一):犯罪:嫌疑人不构成犯【罪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二)可能被判处一!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!的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无—社会危险性; 】 ?   ?  :。    (四)【不,适宜羁押 —  》。   第《六十九条  辩护】。律师对于侦查机【关及其工《作人员有下列—行为的可以》向该机关申诉或者】控,告 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》)采取强制》措施法定《。期限届满不予以【解除、变更》强制措施或者—释放犯罪嫌》疑人的; !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(二)应当退!还取保候审保—证金不予退还的; !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)对与】案件无关《的财物采取查封、】扣押:。、,冻结措施的;—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(四)—应,当解:除查封、《扣押、冻《。结不予解《除,。的;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五)贪!污,、挪:用、:私分、调《。换或其他违反—规定使用查封、【。扣押、冻结财物的 ! 《     辩护律】师可以要求受理申诉!。或者控告的侦—查机关?及时处?理对不及《时处理或对》处理结果《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!民检察院申诉—;人民检察院—直,接受理?的案件可《以,向上一级人》民检察?院申诉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