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节 调!查,取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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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第三十?八条 辩护律【师经证人《或者其他有》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!以向他们收》集与案?件有关的证据材料;!。被调查人不同意【的可以申请人—民,检察院、《人民法院收集、调】取相关证据》。或者申请《人民法院通知该证】人出庭?作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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辩护】律师经?人民:检察院或者人民法】院许可并且经—被,害人或者其近亲属】、,被害人提供的证人】同意可以《向他们收集与案件】有,关的证据材料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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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九条 辩护】律师根据案件需【要向已经在侦查机】关、检察机关做过证!的证人了解案件【情况、?调查取证、》核实:证,据一般应当通过【申请人?民法院通知》该证人到庭以当庭接!受询问的《方式:进,行如:证,人不能出庭》作证的辩《护,律师直接向证—人调查?取证时?应当严格依》法进行并可以对取】证过:程进:行录音或录像也可】以调取证人自书证言!
【 第四十条【 , 辩护?律师调查、收—。集与案件《有关的证《据材料应当》持律师事务》所证明出示律师执】。业证书一般由二【人进行
! 第四十一】条 ?辩护:律师调?查,、收集证据材料【时为保证证据材料】的真实性可》以根据案情》需要邀请与案件无关!的人员在场见—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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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《二条 辩护律师对!证,人进:行调查应《当,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!录应当载明》调查人?、被调查人》、记录人的姓名调】查的:时间、地点被—调查人的身份信息】证人如实作》。证的要求作伪—。证或隐匿罪证应当负!法律责?任的说明以》及,被调查事项》等
】。。 , :第,四十:三条 辩护律【师制作调《查笔录应当》客观、准确地记录调!。查内容并经被—调查人核《对被调查人》如有修改、补—充应当由其在—。修改:处签字、盖章或者捺!指印确认调查—笔录经被调》查人核对后应当由其!。。在笔录上逐页签名并!在末页签署》记录:无误的意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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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:四条 ? 辩:护,律师制?。作调查笔录不—得误导?。、引诱证人不得事】先书写笔《录内容;不得—先行向证人宣读【犯罪嫌疑人、被告】人或其他证人的笔录!;不得替证》。人代书证《言;:不得擅?自更:改、:添加笔录内容;向不!同的证?人,。调,查取证?时应当分别》进行;调查取证时犯!罪嫌:疑,人、被告人》的亲友不得在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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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四,十五条 《 辩:护律师收集物—证、书?证和视听资料时应当!尽可能提取原件;】无法提取原件的【。可以复?制、拍?照,或者录像并记录原件!。存放:。。地点和持有人的【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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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!条 辩《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!。检察院?、人民法院收集、调!取案件?有关的电子证据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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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辩,护律师可以采取【。复制、打印、—截屏、拍《照或者录像》等方:式收集、固定—电子邮件、电子数据!交换、?网上聊?天,记录:、博客、微博客【、微信、手机—短信、电子签名、域!名等电?子数据并记》录复制、打印、【截,。屏、拍照、录像【的时:间、地点、原始【储存介质存放地点】、电:子数据来《源、持有人等信息必!要时可以委托公【。证,机构对上述过程【进,行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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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对于—存,在于:存储介质中》的电子数据应—当尽可能收集原始】存储介?质对于存在于网【络空间?中的电子数据—可以:通过有权方提—取或:通过公证形式—予以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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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!条 : 辩护?律师在调《查、:收集证?据材料时《可以:录音、录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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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八条 ! 辩护律师认为在侦!查、:审查起诉期间—。公安机关、》人民检察院》。收集的证明犯罪【。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!。或者罪?轻的证据材料未【提交的应当书面申请!人民检察院、人民】法,院调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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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:四十九条 人【。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!根据申?请收集、调取—证据时辩《护律师可以在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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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五十条《 辩?护律师收《集的有关犯》罪嫌疑人《、被告人不在犯罪】现,场、未达到刑事责任!年,龄,、属于依法不负【刑事责任的精—神,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!告知:办案机?关,辩护律师可》以要求?收取证据的办—。案,机关出具回执—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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