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节 调!查取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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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,十八:条, :辩护:律师经?证人或?者,其他有关单》位和个?人同意可以向他【们收集与案》件有关的证据材料】;被调查人不同【意的可以申请人民检!察院、人民法院【收集、调取》相关证据或者申请人!民法:院,通知该证人出庭作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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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辩护律师经人【民检察?院或者人民法院【许可并?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!亲属、被害人提【供的证人同意—可以向他们收集【与案:件有关的证据材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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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第三—。十九条? 辩护律师根据案!件需要向已》经在侦查《机关、检察机—关做过证的证—人了解案件情况、】调查取证、核实证据!一般应当通过申请人!。民法院通《知该证人《到庭以?当庭接受询问—的方式进行如—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!辩护律师直接向证】人调查取证时—应当严格《依法进行并可以对】取证过程进》行录音或录像也可以!调取证人《自书证言《
】 第四十条— 辩护律》师调查、收集与【案件有关的证—据材:料应当持律师事务】所证明出示律师【执业证书一般由二人!进行
】 第四十一条! , 辩护?律师调查、收集证】据材料时为保证证据!。材料的真《实性可以根据案【情需要?邀请与案件无关的人!员在:场见: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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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:第四十二条 — 辩护律《师对证人进行—调查应当制作调【查笔录调查》笔录应?当载明调查》人,、被调查人》。、,记,录人:的姓名调查的—时,间、地点被调查【人的身份信》息证人如《实作证的要求作【伪证或隐《匿罪证应当》负法律责任的说明以!及被调查事项—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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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三】条 辩护》律师制作调》查,笔录应当客观—、准:。确地记录调》查内容?并经被调查人—核对被调《。查人:如有修?改、补充应》当由其在修改—处签:字、:盖章或者捺指印确认!调查笔录经被调查】人核:对后应当《由其在笔录上逐【页签名并在末页【签署记录《无误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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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十四条 【辩护律师制作—调查笔录不得误【导、引诱证人—不得事先书写笔【录内:容;:不得先行向证—人宣读犯罪嫌疑【。人、被告人或其他证!人的笔录;不得替证!人代书证言;不【得,擅自更改、》添加笔录内容;向不!。同的证人调查取【证时应当分别—进行:。;,调查取证时犯罪嫌】疑人、?被告人的亲友不【得在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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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四?十五条 辩护律】师收集物证、书【证和视听资料—时应当尽可能提取原!件;:无法:提取原件的可以复】制、拍照或者—。录像并记录原—件存放地点和持有】人的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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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六条 辩护】律师可以申请—人民:检察院?、人:民法院收集、调【取案件有关的—电子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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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辩护律师可】以采取?复制、打印、截屏、!拍照或者录像—等方式收集、固定】电子邮?件、电子数据交换、!。网上聊天记录、【。博客、?微博客、微信、手】机短:信、电?子签名、域名等电子!数据并记《录复制、打印、截】屏、拍照、录—像的:时间、地点、原始储!。存介质存放地点、】电子数?据来源?、持有?人等:。信息必?要时可以《委托公证机构对【上述过程进》行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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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对于存【在于存储介质中的】电子数据应》当尽可?能收集原始存—。储介:质,对于存在于》。网络空间中的电子数!据可以?通过有权方提取或通!过公证?形式予以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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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【七条 辩护律师在!调查、收集证据材料!时可:以录音、录像—
! 第四十八条 辩!。护律师认为》在侦:查、审查起》诉期间?公安机关、》人民检察院收—。集的证明犯》罪嫌疑人、被—告人无罪或者—罪轻的证据》材料未提《交的应?。当书:面申请人民检—。察院、人民法院调】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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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十九?。条 人《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!根,据申请收集、调取证!据时辩护律师—可以在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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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《十条 辩》护律师收集的有关】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!不在犯罪现》场、未达到刑事责】任年龄?、属于依《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!神病人的证》据应当及时告知办案!。机关辩?护律师可以要求【收取:证据的办案机关【出具回执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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