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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节 查《。阅、摘抄、复制案】卷材料 — : ,。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二条  自】。案件移送审查起诉】之日起辩护》律师:。。。、代理律师应—当,及时与人民检—。察院、人民法院【联系办?。理查阅、摘抄、【复制案卷材料等事】宜  】   第《三十三条  案卷】材料:包括:案,件的诉讼文书和【证据材?料根据相关法律的】规定对讯问过程应】。当进行同步录音录】像的辩?护律师、代理—律师可以根据—案件需要依法要求】查阅、复制 】 :   ?  第?三十四条《  复制《案,卷材:料可以采用复印、】拍照、扫描、电子数!据拷贝等方式摘抄、!复,制时应?当保证其准确性【。、完整性 !。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五条?  对于以下—案卷:材料辩?护律师、代》理律师应当及时查阅!。、,复制 ? :。 , 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)侦查机!关、:检察机关补充侦查】的,证据材料; — 《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(?二)人民检》察院、人《民法:院,根据犯罪嫌疑—。人,、被告人、辩护【律,师的申请向侦查机】关、公诉机关—调取:在侦查、审查起诉期!间已收集的有—关犯罪嫌疑》人、被告人无—罪、罪轻《的证据?材料:。; 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三)人民法院—根据被告《人,、,辩护律师的申请调】取的检察机关未移送!的证:据材料以及有—关被:。告人自?首、坦白、立—功等量刑情节的材】料 :   【  第三《十,六条:  辩护律》师应当认真研读全】部案卷?材料根据案情—需要:。制作阅卷笔录—或案卷?摘要阅卷时》应,当,重点:了解以?下事项 《 :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—犯罪嫌疑人、被【告人的个《人信息等基本情况;!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二)犯】罪嫌:疑人、?被告:人被认定涉嫌—或被指控犯罪的时间!、地点、动机—、目的?、手段、后果及【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!刑,的法定、酌定情【节等;? ?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:),犯罪嫌疑人》、被告人《无罪、罪《。轻的事实《。和材料;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。四)证人、鉴—定人、勘验检查笔录!制作人的身份、资质!或,资格等相关情况; !  —。 ,   ?   (五)被害人!的个人?信息等基本情—况; — ,    《  :。   (六》。)侦查、审查起诉】期间的法律》手续和诉讼文—书是否合法》、齐备?;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七)鉴定材料【的来源、鉴定意【见及理?由、鉴定机》构是否具有鉴定【资格等; 》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八)同案犯罪嫌】疑人、被告人的有关!情况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九)证据的—真实性?、,合法性和关联—性证:据之间的矛盾与【疑点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(十)证据能—否证:明起诉意见书、起诉!书,所认定涉嫌或指控】的犯罪事实》; 《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十《一)是否存》在非法取证的情【况,; : ?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十二!)未成?年人刑事案件—。。在被讯问《时法定代理》人或:合,适成年人是否在【场; ? 》    《。  :  (十三》)涉案财物》查封、扣押、冻结和!移,。送的情况《; ?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,(十四)其他与【案件有?关的情况《 ,  —   第《三十七条  律师参!与刑事诉讼获取【的案卷材料不—得向犯罪嫌疑人、】。被告人的亲友以及】其他单位和个人【提供不得擅自向【。。媒体或社会公众披】露 《  《   辩护律师查阅!。、摘抄、复制的案】卷材:料属于国家秘密的应!当经:过人:民,检察:院、人民法院同意并!遵守国家保密—。规定律师不得违【反规定披露、散布案!件重要信息和案卷材!料或者将其用于【本案:辩护、代理以外的】。其,他用途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