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】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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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《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粮?食和:储备行?政管理部门》和其他有《关部门不依》法履行粮食流通管】理和监督职责的对】负有责任的》领导人员和直接责】任人员?依,。法给予处分
【。第,。四十三条 》粮食收购企业未按】照规定?。备案或?者提供虚假备案【信息的由粮》食和储?。备行政管理部门【责令:改正给予警告;拒】不改正的处2万【元以上5万元以【下罚:款
第四》十四条 粮食收【。购者有?未按照规定告知、】公示:。。粮食收?购,价格或者收购—粮食压级压价垄断】或者操纵价格等价】格违法行为》的由:市场监督管理部【门,依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价格法、中—华人民?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!关,规定予以处罚
】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!情形之一《的由粮食和储备行】政管:理部门?责令改正给予警告】可以并处20—。万元以下罚款;【情,节,严重的并处》20万?元以上50万—元以下罚款
【 : (一)粮食【收购者未执》行国家粮食质量标】。准;
】(二)粮食收购【者未及时向售粮者】支付售粮款;—
(三】)粮食收购者违【。。反本条例规定代扣、!代,缴税、?费和:其他款项《;
(】四,)粮食收购者收购】。。粮食未按照国—家,有关规定进行—质,量安全检验或者对】不符合食品安—全标准的粮食未【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!储存;
!(,五)从事《粮食收购、》销售、储存、加工】的粮食经营者以及】。。。饲料:、工业用粮》企,业未建?立粮食经营台—账或者未按照规定】报送粮食基》。本数据和有关—情况;
【 (六)粮食储】。存企业未按》照规定进行》粮食销售出库质量】安全:检验
第四—十六条 粮食收购】者、粮食储存—企业未?按照本条例规—定使用仓储设施、】运输:工具的由粮食和储备!行政管理等部门按】照职责责令改正给】予警告;被污染的】粮食不得非》法销售?、加:工
第四》十七:条 粮?食收购者、粮食【储存企业将下列粮】食作为?食用用途销售出库】的由粮食和储备【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!法所得?。。;违:法销售出库的粮食】货值金额不足1万】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!5万元?以下罚款货值—金额1万元》以上的?并,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!5倍以下《罚款
【 (一?)真菌毒《素、农?药残:留、重金《属等污染物质以及】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!。物质含量超过—食品安?全标:准限量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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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霉变或者色【泽、气味异常—的;
》 ?(三)储存期间使用!储粮药剂未满安全】间隔期?的;:
—(四)被包装—材料、?。容器、运输工具等污!染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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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。 (五)—其他法律、法规或】者国家有关规—定明确不《得作为食《用用途销售的
第!四十八条 从—事粮:食,的食品?。生产不?符合食品安全法律】、法规和标准—规定:的条:件和要求的由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!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!品安全法、中华人民!共和:。。国食品安全》法实施条例等有【关规定予以处罚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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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《九条 从《事政策性粮食—经营活动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由粮食—和储:备行政管理》部门责令改正给予】。警告没?收,违法所得并处—50万元以上2【00万元以下—罚款;情节严—重的并处200万元!以,上5:00万元以下罚【款
— (一)虚报粮食】收储数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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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【)通:过,。以陈顶新、以次充】好、低收高》转、虚假购销、【。虚假轮换、违—规倒卖等方式—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!补贴骗取《信贷资金;
】 (三)挤【占、挪用、克扣【财,政补贴、信贷资【金;
》 , (?四):以政:策性粮食为债务作】担保或?者清:偿债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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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五?)利用政策》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!托的政策《性任务?以外的其他商业【经营;
— ?(六)在政策性粮】食出库时掺杂—使假、以《。。次充好、调换标的物!拒不执行出库—指令或者阻》挠出库;
【 ?(七)购买国家限】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!违规:。倒卖或者不》按照:规定用途处》置;
《 《(八)擅自》动用政策《性粮食;
【 (九)其【他违:反国:家政策性粮食—经营管理规定—的,行为
— 粮食应》急,。预,案启动?后不:。。按,照国家?要求承?担应急任务》不服:从国家的统一—安排和调度的依照前!款规定予以处罚【
第五《十条 对粮食经营活!动中的?扰乱市场秩序、违法!交易等行为由市【场监督管理部门依】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的规定?予,以处罚
第五十】。一条 从事粮食经】营,活动的企业有违反】本条例规《定的:违法情形且》情节严重的对其法】定,代,表人、主要负责【人、直接负责的【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任人员处以【其上一年《度,从本企业《取,得,收入的1倍以上10!倍以:下,罚款
第五十二】条 违反《本条例规定阻碍【粮食自由流通—的依照?国,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!经济活动中实—行地:区封锁的规定给【。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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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五十:三条 违反本条例】规定构?成违反治安管理行】。。为的由公《安机关依《法给予治安管理【。处罚;构成犯—。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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