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四章 监—督,检查 第【三,十七条 《国家建?立健全粮食流通【质量安全《风险监测体》系国务院卫》生,健康:、市:场监督管理以及国】家粮食和储》备行政管理等部门分!别按照职《责组织实施全国粮】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!监测;省、自治区、!。直辖市人民政府卫】生,健康、市场》。。监督管理、粮食和】。储备行政管理等部】门分别按照职—责组织实施本行【政区:域的粮食流通质【。量安全风《。险监:测 第《三十八条 粮食和储!备行政管《理部门依照本条【例对粮?食,经营:者从事粮食收购、】储存、运《输活动和政策性【粮食的购《销活动以及》执行国家《粮食流通统计制度】的情况进行监—督,检,查  《   粮食和储备】。行政:。管理部门《在监督检查》过程中可以进入【粮食经营者经—营场所查阅有关资】料、凭证;检查粮】食数量、质量和储存!安全情况《;检:查粮食仓《储设施、设》备是否符合有—关标准和技术规范;!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!查了解相关》情,况;查封、扣押【非法收购或者—不符合国家粮食质】量安全标准的—粮食用于违法—经营:或者被污《染的工具《、设备以《及有关账簿资料;】查,。封违法从事》粮食经营活》动的场所 》。。 第三十《九条 市场》监督管理部门依照】。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的规:定对粮食《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!场秩序行为、违法交!易行为以《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!。监督检查 第【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!方人民政府应当【加强本行政区—。域粮食污染监—控,建,立健全被污》染粮食?收,购,处置:长,。效机制发现区域【性粮食污染的应当】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!     被—污染粮食处置办法】由国家粮食》和储备行政管—理部门会《同国务?院有关部门制—。定 第四十一条 !任何单?位和个?人有权对违反本【条例规定的行为【向有关部门检举有】关部门应《当为检举《人保密并依法及【时处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