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调!解协议的仲裁审查
!
:
【 第七十四条 !经调解?组织调解达成调解】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!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!日起十五日》内共同向《有管辖权的》。仲裁委员《会提:出仲裁审《。查申请
】
: 当事人申【请审查?调解:协,议应当向仲裁委员】会提交仲裁》审查申请书、—调解协议和身份【证明、资格》证明以及其他—与调解协议相—关的证明材料并提供!双,方当事人《。的送达地址、电【话号码等联系方式
!
】 第七十五条 【 仲裁?委员会收到当事人】仲裁审?查申:请应当?及时决定是否受理决!。定受理的应当—出具受理通知书
】
【 有下列情形之一!。的仲裁委员会不【。予受理
【
? , (【一)不属于仲裁【委员会受《理,争议范?围的;
—
:
? : (》二):不,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!辖的;
【
? — (三?)超出规定》的仲裁审《查申请?期,间的;
】
, 】(四)确认劳动关系!的;
】。 — (五)》调解协议已经人民法!院司法确认的
】
?。
第七十六!条 仲裁委员会审!查,调解协议《应当自受理》仲裁审查申请之日起!五,日,内结束因特殊情况】需,要延期的《经仲裁委员会主【任或者其委》托的仲裁院负责人】批准可以延长五日
!
》 《调解书?送达前一方》或者双?。方当事人撤回仲裁审!查申请的仲裁委员会!应当准许
》
》 : 第七十》七条 仲裁—委员会受理》仲裁审查申请后【应当:指定仲裁员对—调解协议进行审查】。
! 仲裁委员会经审】查,认,为调解协议的形式】和内容合法有—效的:应当:制作:调解书调解书—的内容应当与调【。解协议?的内容相一致调解书!。。经,双方当事人签—收后发?。。。。生法律效力
—
!第七:十八条 《 调解协议》具有下列情》形,之一的仲裁委员会】不予制作调解书【
】 》 (一)违反法律】。、行政法《规强:制性规定的》;
】。 【(二)损害国—家利:益、社会公共利【益或者公《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!合法权益的》;
》
》 (—三)当事人提—供证据?材料有弄虚作假嫌】疑的;
! (!四)违反自愿原则】的;
》
:
》 , (五)—内容不明确的;【
,
】。 : (六)其【他,。不能制作调解—书的情形
】。
》 仲裁委员会决定不!予制作?调解书?的应当书面通知【当事人
! 《第七十?九条 当事人撤回!。。仲裁审查申》请,或者仲裁《。委员会决定》不予制作调解书的】应当:终止仲裁审查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