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—章 快递安全— : ?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条?  寄?件人交寄快件和【经营:快递业务《。的,企业收寄快件应【当遵守中《华人民共和国—邮政法第二十四条】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!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!     !禁止寄递物》品的目?录及管理办》法由国?务院邮政《。管理部门会同国务】院有关部门制定并】公布  !   第三十一条 ! 经营快递业务的】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!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!政法的规定验视【。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!寄,件人拒绝验视的经营!快,递业务?的企业不得收寄【 《     —。经营:快递:业,务的企业受》寄件:人委托长期、批【量提供快递服务的应!当,与寄件人《签,订安全协《议明确双方的安全】。保障义?务 【   ? 第三十二条  经!营快递业务》的企业可《以自行或者委托第】三方企?业对快件《。进行安全《检查并对经过—安全检查的》快件作出安》全检查标识经营快】递业务的企业委托】第三方企业》对快:。件进行安全检查【的不免除委》。托方:对快件安全承担的】责任 ? 》 ,   经营快递业务!的企业或者接受【委托的第《三方企业应当使用】符合:强,制性国家标准的安】全检查设备并加【强,对安全检查人员的】背景审查《和技:。术培训;经营快【递业务的企业—或者接受委托的【第三:方企业对安全—检查人员进行背景审!查公安机关等相【关部:。门应当?予以配合 !     第三十三!条  ?经,营快递业《务的:企业发现寄》件人交寄《禁止寄递物品—的应当拒绝收寄;发!现已:经收寄的快件中有疑!似禁止寄递物—。品,的应:当立即停《止分拣、运输—、投递对快件中【依法应当没收—、销毁或者可能涉及!违,。法犯罪的物品经营快!。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!即向:。有关:部门报告《并配合调查处理;】对其他禁止寄递物品!以及限制寄递物品经!营快递业《务的企业应》当按照法律、行政法!规或者国务院和国】。务院有?关主管部《门的规定处理— 《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四:条  经营快递业】务的企业应当建立】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!管理制度妥善保【。管用户信《息等电子《。数据定期《销毁快?递运单?采取有效技术手【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!具体办法《由,国务院邮政》。管理部门会》同国:务院:。有关部?门制定 !  :  经营《快,递业务?的企业及《其从:业人:。员不得出售》、泄:露或者非法提供【快,递,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!户信息发生》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!息泄露的经营快【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!即采取补救措施并】向所在地《邮政管理部》。门报告 【。   《  第三十五条  !经营快递业务的企】业应当依《法,建立:健全安全生产—责任:制确保快递》服务安全 】     经【营快递?业务的企业应当依】法,。制定突发事件应【急,预案定?期开展突发事件应】急演练;《发,生突:发事件的应当按照应!急预案及时》、妥善处理》并立即向所》在地邮政《管理:部,门报告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