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?六章: 安全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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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—条 经营《。快递业务《的企业?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!产责任制加强从【业人员安全生产【教育:和培训履行法律、】。法规、规章规定的有!关安:全生产义务
】 : 经营快递业务【的企业的《主要负责人是安【。全,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!。本单位的安全生【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!负责人?对职责范围内的【。安全生?产,工作负责
! 总部快递》。。企业应当督》。促其他使用与其统】一的商标、字号【、快递运《单及其配套》的信息?系统:。经营快递业务—。的企业及其从业人】员遵守安全自查【、安全教育》、安:全培训等《安全制度
—第三十二条》 经营快递业务【的企业?应,当遵守收寄验视、】实名收寄、》安全检查和禁—。止,寄递物品管》理制度任何单位或者!个人不?得利用快递服—务从:事危害?国家安全、社会公共!利益、他人合法权】益的活动
—第三十三条 新建】快件处?理场所投入使用的经!。营,快递业务的企—业应当按照邮政管理!部门的规定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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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四条 经营快—。递业务的企》业,使用快件处理场所】应当遵守下列规定】
》 (一?)在有较大危险因】素的快件处理场【所和有关设施、设备!上设置明显的安【全警示标《志以:及通信、报警、【紧急:。制动等安《全设备并保证其处于!适用状态《;
? (二)【配备栅栏或者隔离】桩等安全设备并设】置明显的人车分流安!全警示标《志,;
— (三)对》场所设备、设—施进行经常性—维护:、保养和定期检测并!将,检查及处理情况形成!书面记录;
! (四)及—时发现?。和整改安《。全隐患
第三十五!条 经营《快递:业务的企业在生产】经营过程中获取用】户个人?信,息的:范围应当限于履【行,快递:服务合同所必需不得!过度收?。集用户个人信息
! : 经营快递—业务:的企业应《当依法建立用户【个人信息安全管理】制度和操作规程不】得实:。施下列行为
【 (一)除】法律:、行:政法规另有规定【或者因向用户—履行快递服务—合同需?要外未经《用户同?意收集、《存储:、使用、加》工、传输、提供、公!。。开用户信息;
! ?(二)以概括授【权、默认《授权、?拒绝:服务等方式强—。。迫或者变相强迫【用户同意收集、使用!与,经营活动无关—的用户信息;—
: , : ,(,。。三)以非正当目的向!他人提供与》用,户关联的《分析信息;
! (四)》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!的其他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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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条— 经营快递业—务的企业应当—建立:快递运单《(含电子运单)制】作、使用、》。保管、销毁等管【理制度和操作规【程采取加《密、:去标:识,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!护快递运单信—息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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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—营快递业务的企【业,应当:。建立快递《运单码号使用、销】毁等管理制度实行码!号使用信息、用户信!息、快递物品信息关!联管理保证快件【可以跟踪查询—
任何单!位和个人《不得非法使用、【倒卖快递运单—
第?三十七?条, 经: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委!托其:他企业处理用户个】人信息的应当—。事前进行用》户个人信《息保护影响评—估并对受托企业处】理个人信息的活动】进行监督不免除【自身对用户个—人信息安《。全承:担的责任
第【三十八条 经营【快递业务《的企业应当及—时向:邮政管理部门报送】生产:经营过程《中产生的与安全运】营有关的数据信【息
? 经营快【递业:务的企业按照前【款规定报送》数据信息的应当保】证数据真实、准【确、完整报送方【式符合国《务院邮政管》理部门的《要求不得漏报、错报!、瞒报、谎》报,
第三《十九条 总部快递企!业,应,。当建:立,维,护服务网络稳定工作!制度:维护同网快递企业的!服务网络稳定并符】合下列要求
! (一)实施【服务网络运行监测预!警和风险《研判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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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【)建立健全应急预案!;
(三!)制定经营异常【网点清单;
】 : (四)及时有效】排查:。化解企业内部矛盾纠!纷有效应对处置影】。响企业服《务网络稳定的突【发事件
】 经:营快:递,业务:的企业发生服—。务网络阻《断的应当在2—4小时内向》邮政:管理部门报告并【向社会公告
第四!十条 总部快递【企业按照快递暂【行条例的规定在安】。全保障方面实施统】一管理督促使用与其!统一的商标、字号】、快递运单及—其配套信息系统经营!快递业务的企—业及其从《业人员遵守反—恐、禁毒、安全【生产:、寄递安全、网络】。与信:息安全?。以及应急管》理等方面的》规,定符合国务》院邮政管理部门【关于安全保障—方面统一管理—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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