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四章: 管 ?理 【     第二十!四条  拘留所应】当建立管理制度落实!各项管理措施 【。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五条  拘!留,所应:当安装并使》用监控录《像等技术防》范设备对被拘留人】进行实?时全:方位安?全监控监《控录像资料至—少保存15天被拘留!人在拘?留,期间:。死亡、身《体受:到伤害可能提起国家!赔偿要求的》拘留所?应当:将,相关监控录像—资料予以刻录留【。存 》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六条  拘【留所应当建立出入所!。登记制度非》本所工作人员进入】拘留区需经所—领导批准并由本所民!警带领 】    《 第:二十七条  拘留】所应当?建立:所领导带班、—。2名以上民》警值班巡视制度值】班人员?。应当严守岗位—加强巡视监控—发现问题及时报告】、妥善处《理并做好值》。班记录?不得擅离职》守  】 ,  第二十八条  !拘留所应当建—立交接班制》度交:接班人员应当—现场交清被》拘留人数《、拘室?管,理,动态及需要注—意的:事项并在《值班记录上》签名: ?   》  :第二十九条  【拘留:所应当根据被—拘留人的性别、【是否成年《以及其他管理的需要!对被拘留人分别拘押!。和管理 】    《 对被现场》行政强制措》施性质拘《。。留、拘留审查、【驱逐出境、》遣送出境的》人应当?。与其他被拘留—人,分别拘押和》管理:  【  : 对女?性被拘留《人的:直接管?理,应当:由女性民《。警进行 】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条  》拘,留所:应当根据被》拘留人?拘留期间的》具体情况实行—分级管理 !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一条  》拘留所实行管—教民警管理》拘,室责任制每个拘【。室除配备主管—民警外还应当配备协!管民警承《担对被拘留人—管理、教育》等工作 — ?。 ,   管教》民警应当熟》知负责管理的被【拘留人的基》本情:况、健?。康状况、《简要:案情、?思想:动态和?所内表?现  】   第三十二【。条  拘《留所应当建立—并落实被《拘,留人管理规》定和生活制度规【范被:拘留人行为》合理:安排被拘留》人生:活、学习、文体等活!动并由民《警组:。织,。。实施现场监管 !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三条  拘【留,所应当建立被拘【留人日常《在所表现考》核,制度考?核结果作为对被拘】留人奖励和》惩罚的依据 — ?。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四条 》 ,。被拘留人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拘留所应】当予以表扬或—者奖励 】  :  :  :   (一)遵【。守,。拘留所的管理规定表!现突出?。的;: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二)检举!、揭:发违:法犯罪行为经查证】。属实的; — ?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。 (三)制止—违,法犯:罪行:为的 】。。  :  :表扬和奖《励,应当经拘留》所领导批准》并记录在被拘留人】管理档案 !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《五,条  ?被拘留人《有下列行《为之一?的,拘,留所应当根据不同】情节依?法分别予以训诫、】责,令具结悔过 】 :  :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一)起】哄闹:事打架斗殴的—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殴打、体】罚、:虐待、欺侮他人的;! ? 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(三)故】意损毁拘留所财【物或者?侵犯他人财产权【利的;?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四,)预:。谋或者实施脱逃、行!凶、自杀、》自伤:。。、自残?、吞食异物》以,及隐藏违禁品的;】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五)传授违法犯【罪方法或者教唆【他人:违法:犯罪的?;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六)袭击!民警及其《他,工作人员的; 【 : :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(七)违反》拘留所管理》规,定的:。其他行为 !   ?  对被拘留人的】训诫和责令具结【悔过由?管教民警决》定并执行并记录【在被拘留人》管理档案 【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六《条  ?被,拘留人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!可以依法对》其使用警《械, 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一)因病出所—治疗可能脱逃、行】凶、自杀、自残或】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!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有本办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!为之一且情节—严重的 — :     对被拘留!人使:用警械由《管教民警提出填写使!用警械审批》表由拘留所所长批】准使用警械应当【遵守有关法律、行】。政法:规的规定安全危【险消除或者被—拘留人?服,从管理、接受教【育后应当《立即停止使用警械 !。 《     》第三:十七条?  拘留所应—当定期进行安—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!除安全隐患 !   《  拘室安全检查】每,日不少于1次—由主管或者协管【。拘室的民警负责【。安,全大检?查每周不《少于1次由拘—留所领导组织拘留所!民警:实施 】 ,   第三十—八,条  拘留所应当】定期:对被拘留《人思想动态进行分】。析,、研判查找安全隐患!及时采取安全防范】措施: ,。 》    第三—十九条  拘留【所应当建立突发事件!应急机制制》定处置预《案并适时组织演练遇!有突发事件时应【当采取?果断措施《及时依法处置—   】  :第四十条  被拘留!人提出?。举报:。、,控告申请行政复【。议请求国家赔偿【提起行政诉》讼或者申请暂缓执】行行政拘留的拘【留所登记后》应当在24》小时以内将有关【。材料转送有关机【关不得检查或者扣】押  】   被行政—。拘留的人申请—暂缓执行行政拘【留的拘留决定—机关收到申请—后应当?立即进行审查拘【留决定机关批准被拘!留人暂缓《执行行?政拘留的应当—制作:暂缓执?行,决定书送达拘留所】 —。    第四—十一条  被拘【。留人在?拘留期间有新的违法!犯罪嫌疑的拘留所】。应当报告主管公安机!关处:。理  】 ,  拘留所发—现被拘留人收—拘前有其他》违法犯罪嫌疑的或】者被:拘留:人检举?、揭发他人违—法犯罪?嫌疑的应当》对获取的违法犯【罪线索?进行登记并制作【违法犯罪线索—转递函通《知有关机关处理案件!主管机关应》当及时?查证并?反馈拘留所 【。     第!。。四十二条  拘【留所:应,当建立被拘留人管】理档案并由专—人保管 【   《  :被拘留人管理档案内!容包括入出所相【关法律文书、被【拘留人登记表—。、入所?健,康检查表、奖惩情况!记录、财物》。保管记录等应当【保,。存的资料 【   》  :查阅被拘《留,人管理?档案应当经拘留所】所长批准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