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四章—。 管 ?理 《     !。第二:十四条  拘留【所应当?建,立管理制度落实【各项管理措施 【 》  :  第?二,十五条  拘留【所应:当安装并使用监控】录像等?技术防范设备对被拘!。留人进?行实时全方位安【全,监控监控录像资料】至少保?存15天被拘—留人在拘留期间【死亡、身体受到伤害!可能提起《国家赔偿要求的拘】留所应当将相关监】控录像?资料予以刻录—留,存 【    第二—十六条  拘留所】应当建立《出入所登记制—度非本所《工作人员进入拘【留区需经所》领导批准《并由本所民》警带领 》 ,     第二!十七条  拘留【所应当建立所领【导带班、2》名以上民警》值班巡视制度值班】人员:应当严守岗位—加强巡视监控发【现问题及时报—告、妥?善,处理并做好值班【记录不得擅》。离职守 《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八条 】 拘留所应当建立交!接班:制度交接班》人,员应当现《场,交清被?拘留人数《、拘室管理动态【及需要注《意的:事项并在值班记【录上:签名 》 : ,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九条  拘留所应!当,根据被拘留人的性】别、是?。否,。成年以及《。其他:管理的需要对被【拘留人分别拘押【和,管理 《 ?     对被现】场行政强制措—施性质拘留、—拘留审?查、驱逐出》境、遣送出境的人】应当与?其他被拘留》人分:别,。拘押和管理 【 ?。    《 对女性被拘留【人的直接管理应当】由女性民警》进行 】。  :  第三十条  拘!留所应当根》据被拘留人拘留期】。间的具体情》况实行分级管理【 《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一条  》拘留所实行管教【民警管理拘室—。责任制每个拘室除配!备主管民警外还应】当配备协管民—警承担对被拘留人管!理、教育等工作 !  》   管教民警应】当熟知负责管—理的被拘留人—的基本情况》、,健康状况、简要案情!、思想?动态和所内表—现 ?  》   第三》十二条  拘留所应!当建:立并:落实被?。拘留人管理规定和生!。活制度规范被拘【留人:。。行为合理安排被拘】留人生活、学—习、文体等活—动并由民《警组织实《施现场监管 【 ? ,    第三十三】条  拘留所应【当建立被拘留人日常!在所表现考核制度考!。核结果作《为对被拘留》人奖励?和惩罚?的依据 !    第三十【四条  被拘留人有!下列行?为之一的拘留所应】当予以?表扬或者奖励— 《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遵守拘留】所的管理规定表现突!出的; 》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二)检举、揭发【违法犯罪行为经【查证属实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制止【违法犯罪行》为的 — :  :  表扬和奖励【应当经拘留所领【导批准并记录在被拘!留人:管理:档案  !   第三》十五条  》被拘留人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拘【留所应当根》。据不同情节依法【。分别予?以训诫、责令具结悔!过   !。。    《 , (:一)起哄闹》事打架?斗殴的?; : 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二)殴打、体—罚、虐待《。、欺侮他人的—;, ,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(,三)故意损毁拘【留所财?物或者侵《犯他人财产权利的;! 《。 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预谋或者—。实施脱逃、行凶、】自杀、自《伤、自残、》吞食异物以及隐【。藏违禁品《的;: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五)传授违法犯罪方!法或者?。教,。唆他人?违法犯罪《的; 《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)袭击民警及其】他工:作人员的; 【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,(七)违反拘留【所管理?规,定的:其他行为 】 :    对被拘留】人的训诫和责令具结!悔过由?管教民警决定并【执行并记录在被拘留!人管理档《案   ! , 第三十六条—  被?。拘留:人有:下列情形《之一的?拘留:所可以依法对其使】。用警械 》。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因病出所治】疗可能脱逃、行凶】、,自杀、自残》或者:有其他危险行—为的:;,。 ?。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,(二)有本办法第】三十五?条规定?。行为之一《且情节严《重的: 》 ,    《对被拘留人使—用警械由管教民警】提出填写使用警械】审批表由拘》留所所长批》。准使用警械应当【遵守有关法律、行】政法规的规定安【全危险消除或者被拘!。留人服从管》理、接受教育—后应当立《即,停止:使用警械 】   《  :第三十七条 — 拘:留所应当定》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!发现:和消除?安全隐患 》  —   拘室》安全检查每》。日不少于1次—由主:管或者协管拘—室的民警负责—安全大检查每周不少!于1次?由拘留所领导组织】拘留所民警实施【 —    第三十八条!  拘留所应—当定:期对被拘留人思想动!态进行分《。析、研?判查找安全隐—患及时采取安全防范!措施 】  :  第三十》九条  拘留所【应当建?立突发事《件应:。急机制制定处置预案!并适时组织演—练,遇有突发事件时应当!采取果断《措,施及:时依法处置 — ?     第四】十条  被拘留人】。提出举报《、控告申请行政复】议请求国《。家赔偿提起行政诉】讼或:。者申请暂缓执行行政!拘留的拘留所—登记后应《当,。在24小时以内将】有关材料转送—有关机关不得检【查或者?扣押 《     被!行政拘留的人申请暂!缓执:行行政?拘留的拘留决定机关!收到申请《后应:当立即进行》审查拘留决定—机关批准被》拘留人暂《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应!当制:作,暂缓:执行决定《书送达拘留》所 《。     【第四十一条》  被拘留人在拘】。留期间有《新的:违法犯?罪嫌疑的《拘留所应《当,。报告主管公安机【关处理 《    】 ,拘留所发《现被拘留人收拘前】有其他违法犯—罪嫌疑的或者—被拘留人检》举、揭?发他:人违法犯《罪,嫌疑的应当对—获取的违法》犯罪线索进行登记并!制作违法《犯罪线?索转递函通知有关机!关处理案件》主管:机,关应当及时查证【并反馈拘留所—    !。 第四十二条  拘!留所应当建立被拘】。留人管理档》。案并由专人保管【 《    》 被拘留人管理档】。案,。内容包括入出所【相关法?律文书、被拘留人】登记表、入所健康检!查表、奖惩情况记录!、财物保管记—录等应当《。保存的资料 — ?     查阅】被拘留?人管理档案应当经拘!。留所所长《批准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