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收! 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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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】条 ?拘,留所应当凭作出拘留!、拘:。留审查、遣送出【境、驱逐出》境,。决定或者判决的【机关(以下统称拘留!决定机关)出具【的行政处罚决—定书、人民》法院拘留《决,定书、拘留审查决定!书、恢复执行拘【留,决定书、遣送—出境决定书、驱逐出!。境决定书或者判【决书等?法律文书收拘—。被拘留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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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异,地收拘的拘留—所应当凭拘留—决定机关的》拘留决定文书、需要!异地收拘的书—面说明和拘留所【主管公安机关的批】准手续收拘》被拘留人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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拘留所收!拘异:地办案机关临时寄】押被拘留人的应当经!。拘留所?主管公安机关批准】凭拘留决定》机,。关的法律文书或者其!他相关寄押证—明收拘?临时寄押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!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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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铁路公安机—关决定行政拘留的人!交由:铁路公安机》。关所辖?。拘留所?执行确有困难的可】以凭拘留决定机关的!法律文书就近交【铁路沿线地》方公安机关所—辖拘留所执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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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四条 — ,收拘时拘留所应当】查验:送拘:人员:的工作证件和法律文!书核实被拘留人的】身,份
【。 : 第十《五条 拘留—所收拘被《拘留人应当》。对其人身和携带的】物品进行检》查严禁将违禁品【带入拘?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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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被拘留人】的非生活必需品【及现金由拘》留所登记并统一保】管拘留所民警应【当与被拘留》人当面?清点、核《对后填写《被,拘留人暂存物品【、现:金,收据(一式》三份:一份由?被拘留人收执一【份连同?物品、现金存—保管室一份拘留所留!作存根)注明—。物,品、现?金的:名称、?。规格、数量、—重量、特征等—由拘留所民警—和被拘留《人共同?签名确认《
— 发现被拘留!人携带违禁》品或者其他与案【件有关?的,物品的?拘留所应当填写【被拘留?人违禁品、涉—。案物品移交清单【(一式三《份被拘?留人、拘留所和拘留!决定机关各一份【)由送拘人》员、拘留所民警【和被拘?留人共同签名—确认:经拘留所领导批准】后移交拘留决定机】关依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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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拘《留所收拘《被拘留人应当由【2名以上民警进【行对女性被拘留【人的人身检查—应当由?女性民警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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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六条 拘留【所收拘被拘》留人应?当,由医生?对其:进行:健康检?。查并填写入所—健康检查表
】
发现!。被拘留人身体有伤】。或者情况异常的拘】。留决定机关应—当,出具相关情况说【。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!情或者异常情—况并由送拘人员和】被拘留人签名确【认
】 第十七条 !发现被拘留》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!拘留所?应当出?具可能错误拘—留通知书通知拘留决!定机关?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!24小时以内作出处!理决定?并通:知拘留?。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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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八条》 被拘《留人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拘《留所不予《收拘并出具不予收】拘通知书通知—拘留决定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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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(一)不满1—6周岁或者已—满70周岁》的;
】 (!二)已满1》6周岁不《满18周《岁初:次违反治安管理【的;
《
— : ,。 (三)—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!满,一周岁婴儿》的;
】 ?。 , (》四)被?拘,留,审查:的人患有《。严重疾病的;
】。
【 (—。五):不宜适用拘留审查】的,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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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拘后】发现被拘留人具【有上述情形之一的】拘留所应当立即出】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!。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!拘留:决定机关应》当立即?处理并通知拘留【所
! 第十九》条 ?收拘时或者收拘【后拘留?所发现被拘》留人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!具建议停《止执行拘留通知书】建议拘留《决定:。机关:作出停止执行拘留】的决定?
】 》 ,(一)患有精神【病或者患有传染【病需要隔离治疗【的,;
—。
《 : : (二)病》情严重?可能危及生命安全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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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—。生活不?能自理的;
【
! ?(四)因《病出所治疗短期内】无法治愈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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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拘,留决定?机关应当立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】行拘留的决》。定并通知拘留—所,
— 《第二十条 —发现被拘留人吸食、!注,射毒品成《瘾的拘留所应—当提请拘留所—的主管公安机关对被!拘留:人依:法作出?责,令社区戒毒或者强制!隔离戒毒的决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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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对被《处以行政拘》留的吸食、注射毒】品成:瘾人员拘留所—不具备戒毒治疗条件!的可以由公安机关】。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!所代:为执行行政》拘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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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二十一条 收】拘被:拘留:人,后拘:留所应当向拘—留决定机关出具收】拘回执
!。 : 第二《十,二条 收拘—被拘留人时》拘留所应当》告,知被拘留人》在,拘留期间《依法享有《的权利和应》当,遵守:的规定?
【 收拘被—拘,。留人后拘《留决定机《关,应当及?时通知被拘》。留人家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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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三条— 拘留所收拘【被,拘留人应当填—写被:拘留人登记》表采集被《拘留人基本》情况、照片等信息】并录入拘《留所管?理信:息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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