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六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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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节 供货商监督】管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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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】一条 供货商发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】。由,质检总局实施A类】风险预警《措施检?验,检疫部门1年内不】。受理:其所供废物》原料进口报检申请
!。
— (】一)废物原》料,存在严重疫》情风险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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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》废物原料存》在严重?货证不符《经查确属供货商【责,任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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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:三)B类预警期【间再:。次被:检出环保项目不合】格或:者重大?疫情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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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二条 】 供货商发生下【列情形之《一的由?质检总局《实施B类风险预警措!。施检验?检疫部门对其所【供废:物原料实《施为期不少于1【80天且不少—于100批的全数】检验
! ? : (一)1年【内货证不符或者【环,保项:目不合格累》计3批及以上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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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》)检:疫不合格并具有较大!疫情风险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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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—),供货商注册》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!在,。。规定:期限内向质检总局】办理变更《手续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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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: (四)注册登记】被撤销后重》。新获得注《。册登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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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五)》按本办法《第五十?一条实?。施的A类风险预警】措施解除《后恢复受理进口报】检申请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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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】六)现场检查—发现:质,量管理体系存在【严重缺陷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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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五十:。三条 供货商发】生下:列情形之《一的由质《检总局?实施C?类风险预警措—施检验?检疫部门《对供货商所供的【废物原料实施加严】检验
! ? , (一)—废,物原料环保》项目不合格的;【
! , (二)【。需采取风险管控【措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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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—十四条 供—货商发?生下列?情形之一的质检【总,局撤销其注册—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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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一)输出!的废物原料环保项目!严重不合格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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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, (?二)输出的废物原料!应当退?运供货商《不配合收货》人退运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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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:三)输出的废物原料!应当退运自检验检疫!。部门出?具环保项目不合格】证明之日起》6个月内因供货商原!。因,未将废物原料—退运出境的;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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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(四)将已退运【的不合格废》物原料?再次:运抵中国大》陆地区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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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)将》注册登记证书—或者注册登记编【号,转让其他企业使用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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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? , (六【)提:供虚假材料》包括:提供虚假入境证【明文件的;
【
! (七)输出废!物原料时存在弄【。虚作:假,等欺:诈行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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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八)不】接受检验检疫机构】监督:管理情节严重的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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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。 (九)违反【本,办法第四十四条【第一款规定超出业】务,范围供货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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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十)违—。反本:办法第四《十四条第三款规【定供货商或》者其关联机构从事】装运前检验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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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十!一,)不再具备本—办法第十《条规定的《条件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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