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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?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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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节 供《货商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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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—五十一条 —供货商发生下列【情形之一的》由质检总局实施A】类风:险预警措施检验【检疫部门1年内【不受理其所供废物原!料进口?报检申请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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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】(,一):废物原料存在严【重疫:情风险的;
【
【 : (二)废物】原料存在严》重货证不符经—。查确属供《货商:。责,任的;
》
【。 : (三)B类预!警,期间再次被》检出环保项目不【合格或者重大疫情】的
】 第《。五十二条《。。 供货商发生下】列,。情形:之,。一的由质检总局实】施B类?风险预警措施—检验:检疫:部门对其所供废物】。原,料实施为期》不少于1《80天且不少于10!0批的全数检—验
》
《 —(一)1年》内货证不符或者环】保项目不合》格累计3批及以【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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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!检疫不?合格并?具有较大疫情—风险的;
【
【 《(三)供货商注【册登记内容发生变】更未在?规定期限内向质检总!局办理变更手续的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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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?。 (四)注册登【记被:撤销后重《新获得注册登—记的;?
《
《 ? (五)按本办!法第五十一条—实施的A《类风险?预警:措施解除后》恢复受理进》口报检申《请的;
》
!。 ?(六)现场》检查发现质》量,管理体系存在—严重缺?陷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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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!三条 供货商【发生下列《情形之一的由质【检总:局,实施C类风险预警】措施检验检疫部【门对供货《商,所供的废物原料实施!加严检验
》
! (一)废】物原料?环保项目不合格【。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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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【(二)需《采取风险《管控措施的》
【 ?。第五十四《条 : ,供货商发生下列情】形之:一的质检总局—撤销其?注册登记《
— 《 (一)输出!的,废物:原料环保《项目严重不合格的】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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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。 (《二,)输出的废物原【。料应当退运》供货商不配合收货人!。退运的?;
》
: 】。(三)输出的废物原!料,应当退?运自检验检》疫部门?出具:环保项目不合—格证明之日起6个月!内因供货商》原因未?将废物原料退运【出境:。的;
】 , , (四)!将已退?运,的不合格废物原料再!次运抵?中国:大陆地区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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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 ? (五)》。将注册登记证书或者!注册登?记编号转让其—他企业使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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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
? 【。 (六)提供虚假材!料包括?提供虚假入》境,证明文件《的;
《。
— (【七)输出废物原料】时存在弄《虚,作,假等欺诈行为的;】
— 【 (八)不接—。。受检:验检疫机构监督管理!情节:严重的;《
》
《 ? (九)违—反,本办法第四十四【条,第,一款规定超出—业务范围供》。货的;
!。 【 (十?)违反本办法第四】。。十四条第三》款规定供货商—或者其关联机—构从事装运前—检验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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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十一)不《再具备本《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条!件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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