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装!运前:。检验
?。
》
? : ,第二十九条 — 质:检总局?负责:开发、?维护进口《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!电子管理系》。统(以下简》称装运前检验—电,。。子管:理系统)实现装【运前检?验工作信息》化管:理,
,
:
【。第三十条《 供货商应—当在废?物原料装运前通【过装运前检验电子管!理系统?申请检?验检疫部《门,或者委托装》运前检验机构实【。施装运前检验
】
,
? 检验检疫】部门、装《运前:检验机构应当通【过进口?废物原料《。装运前检验电子管】理系:统受理供货商的装】运前检验申请—、录入装运前—。检,验,结果、签发装运前检!验证书?
》
: 第三十一条】 装运前检—。验,机构应当是在—所在国家(地—区,)合:。法注册的检》验机:构
:
】 ,装,运前检验《机构应当提前—将下列信息向质检总!局备案
《
?
— ? (一)经公证的】所,在国家(地区)合法!注册:的第三方检验—机构资?质证明?;
! 》 (二)《所在国家(》地区)固定》的办公?和经营场所信息【;
【 : —。(,三):。通过:ISO/IEC17!020认可》的证明材料;
】
《 】(四)从事装—运前检验的》废物原料种类;
!
】 , (五)—装运前检《验证书授权签字人】信息及印签样式;
!
:
?。 】(六)公司章程
】。。
】 提交的信息应【当使:用中文或者中英文】对照文?本
—
《 对提?交材料完《备的:装运前检《验机:构由质检总》局,对外公?布
《
:
《 第三十二条— 检验《检疫部门、》装运前检验》机构应?当在境外装货地或者!发货地按照中国国家!环境保护控制标准、!相关技术规范的强】。制性:。要求和?装运前?。检验:规,程实施装运前检验】
》
第—三十三条《 检验检疫部门、!装,运前检验机构—对经其检《验合格的废物原料签!发电:子,和纸质?的装运前检验证【书
】 检验证书应】当符合以下要求
】
?
: 》 (《一)检?验依据?准确、?检验情况明晰、检】验结果真《实;
】 ?。 ? (二)有统一、!可,追溯:的编:。号;
》
! (三)》检验证书应当为中文!或者中英文以—中文为?准;
!。 《 (四)检【验证书有效期不【超过90天》。
,
《
: 第三十四条 ! ,检验检疫《部门在口岸到货检】验检疫监管中发【现货证不符》或,者环保项目不合【。格,的实施装运前检【验的检验检》疫,。。部门或者装运前检】。验机构应当向质【检总局?报告装运前检验情】况并:提供记录《检验过程等》情,况的图像和》书面:资料
】 第三—。十五条 装运前】检验机构及其关【联,机构不能申请—。或者代理申请供货商!注册登记不能从事废!物原料的生产和经】营活动
《
:
第三!十六条 装运前】检验机构备案信【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!变化之日起》30天内向质—检总局?提交变更材料并按照!本办法第《三十一条的规—定办理
! 《第三十?七条 质检总局】对已备案的》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!分类管理《按照诚信管理—的原:则将已?备案的装《运前检验机构—分为A、B》两类
【
, ? 符合下列》条件的装运前检验】。。机,。构按照自愿原—则可以申《请成为?。A类装运前》检验机构
》
! (》一,)从事?检验鉴定《。业,务5年?以上;
《
?
,
, 》 ?(二)具有》与,装运前检验业务相】适应的?检验:。人员及检测设备;】
:。
》 (三!)具备?按照中国环》境保护、固体废物】管理的国家技术规】范的强制性要求和质!检总局关《于进口废《物原料装《运前检验有关规定开!展检验的能力—
— , , , 》(四)遵守》法律法规重视企【业信用管理工作严】格履:行承诺具有较—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!服务质量稳》定
【 不》符合本条前》款规定的装运—。前检验机构列入B】类装运前检》验机构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