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
】
》
?
第一节 集团资本!监管范围
【
】 第四十六条 集!团资本监《管范:围包括集团》母公司及其》附,属机构
】
: ?第,四,十七条 集团应】当遵循“实》质,重于形式”的原则以!控制为基础兼顾风险!相关性将《符合下列条件—之一的被投资机【构纳入集团资—。本监管范围
!
! (一)集团母【公司或其附属机构直!接拥有或与》附属机构共同—拥有50%》以,上表决?权,的被投资《机构
》
【 (二)【集团母?公,司,拥有50%(含)】以下的表决权但有】下列情形《之一的被投资机构】
》。。
: 1.》通过: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!协议拥有该机构50!。%以上的表决权【
,
,
】。2.根据章》程或协议《有权决定该机—。构的财务和》经营政?。。。策
—
: 3.有权【任免该?机构董事会》或类似权力机构【的多数?成员
【
4.在】该,机构:董事会?或类似权力机构拥】有多数表决权
【
【。 确?定对被投资》机构:的表:决权时应《考虑:集团持有《的该机构的当期可转!换公司债券、当【期可执行的认股权】证等潜在表决—权因素对于》当期可以实现的潜】在表决?权,应当计入集团母【公司对被投》。资机构?。的表决权
【
! (?三):其他证据表明受【集团母公司实际控制!的被投?资机构
! 控》制是指投资方—拥有对被投资—方的权力通过参【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!。动,而享有可变回报【并且有能力运用对】被投资方的权力影】响其回报金额—
《
国【务院银行业监督【管理机构有》权根据集团母公【。司的股权结构变【动、风险类别等确】定和调整集》团资本监管范围
!
《 第四十【八条 集团母公】司未拥?有被投资机构—多数:表决权或《控,制权具有下列情况之!一的应当《纳入集团《资本监管范围
!
》 ?。 , (一)具有业务!同质性的多个—机构虽然单个机构】资产:规模占集《团整体资产规模的】比例较小但根据【风险相?关性该类机构的总体!风险足?。以对集?团母公司的财—务,。状,况及风险水平造【。成,重大影响
!
】 (二?)被:投资机构所产生【的合规风险、—声誉风险造成—的危害和损失足以】对集团?母公:司造成重《大影:响
?
《 第》四,十,。九条: 下列被》投资机构可以—。不纳入集《团资本?监管范?围
:。
《
】 (一)《已关:闭,或已宣告破》产的:机,构
?
》 ?。 (》二)因终止而进【入清算程序的机构
!
?
,
》。 (三—)有证据证明决定在!三,。年内出售的、集团】母,公司或附《属机构的《权益性资《本在50%以上的】被投资机《。构
】 》 (四)受—所,。在国外汇管制或其他!突发事件影响、资金!调度受?到限制的境外附【属,机构:
:
》 【(五)集团母公司或!经批准实施债转【股的附属机构短【期或阶段性持—有的债转股企—业
:
】 集:团母公司或附—属,机构应?制定阶段性持有债】转股企业的》退,出计划并报国—。务院银行业监督【管理机?构备案超出计划退】出期限仍未》退出且具《有实际控制》权的债转股企业原则!上应纳入集团—资本监管范围
!
《 : , ? (六)《符合以下任一—条件的附属非金融】机构
《。
,
【1.金融资产—占总资产的比重低】于,5,0,%(金融资产—的范围应符合企业会!计准则第《22号金融工具【确,认和计?量的相关规定)【
— 2.—资产负?债率低于70%
!
?。
? 3.《经国务院银行业【监,督管理机构认—定不:。具有投融资功—能
! , 本项规定》的条件主《要依据?该附属非《。金融机构最近两年】经审计的《年末财务报表的算术!平,均值进行判断成【立不满?两年的可依据自成】立之日起至最—近一期经《审计财务报表进行】判断
【。
《 第五十条》 集团母公司【及,其附属金融机—构对附属非》金融机构《提供长期清偿担【保的该非金融机【构应纳入集团资本监!管范围;无》清,偿担保或清偿担保】。可无条件撤》销的由集团母—公司按审慎原则【处理
! : 第五十一条 】集团母公司应当加】强附属机构资本【管理根据自身实【际情:况确定对《各级附属非金融【机构资本充》足性的管理要—求并督促《附属机构持续满【足资本?管理:和监管要求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