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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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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资本充!足,率计算及监管—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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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十四条 集】团母公司应》当按照以下公—式计算资本充足【率
《
? 第》十五条? 集团母公司【总资本包括核心一级!资本、其《他一级?资本和?二级资本集》团,母公司应当按照本章!。第,二节的规定计—算各级资本和扣【减项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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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六:条 : 集团母公司风【险,加权资产包》括信:用,风险加权资产、市】场风险加《权资产和《操作风险加权资【产集团母公司应当按!照本章第三节的【规定分别《。计量:信用风险加权—资产、市场风险加权!资产和操作》风,险加权资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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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《七条 集团母公司!各级: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!如下最低要求
!。
【 ? (一)核心—一级资本充足率不】得低于9《%
《
— :。 , (二)一—。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!于10%
】
》 (—三)资本《充足率不得》低于12.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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