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 国!有资:产直接协议转让 】 ? 《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五条  有下列情】况之一经《国务院批准或者【。财政:部门批准转让方可以!。采取直接《协议转让方》式转让非上》市,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!公,司国:有股份 !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?(一)国家有关规】定对受让方有特殊】要求; 》 : :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(二)控股(集团)!公司:进,行内部资产》重组; 《  — ,    《。。 , (三)其》他特殊?原因 】    拟采取直】接协议转《让方式?对控股(集团)公】司内部进《。行资产重组的—中,央管理的金融企【业一级子公司—的产权转让工作由财!政部负责《;一级以下》子公司的产》权,转让由控股》(,集团)公司负—责其:中,。拟直接协议转让【控股上?市公司股份的应当将!转,让方案报财》政部审批 【     【第三:十六条  转让方】采,用直接协议方式【。转让非上市企业产权!。的,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!三条、第《十四条、第十五【条、第二十三—条和第二《十四条的规定组织】转让方案制》定、资产《评估、审核材—。。料报送、转让—协议:签署和转《让价款收取等项工】作 》 : ,   第三十七条】。。  非?上市企业产权直【接协议转让的价格不!得低于?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!产评估结果 】     国】有金融企《业,在实施?内部资产重》组过程中拟》。采取直接协》议方式转让产权【、且转让方和受让方!为控股(集》团)公司所属独【资子:公司:的可以不对转让标】的企业?。进行整体《评,估但转让《价格不得低于最【。近一期经审计—确认的净资》产值 】 ,   第三十八条 !。 财政部门》对金融企业以直【接协议转让形式转】让非上?市企业产《权的审核按照本办法!第二十五条规—。定执行 》   —  第三十》。九,条  转让方拟直接!协,议转让上市公—司股份的应当按【照内部决《策程序交股》东大会、董事会或】者,。其他决策部门—进行审议《形,成书面决《议,并及时报告财政部】门  】   转让方—应当将拟《直接协?议转让股份的—信息书面告知上市公!司由上市公司依法向!。。社,会公:众进行?提示性公告》公告中应当注明本】次股份拟直接协议】转让事?项应当经财政部门审!批, ?     第】四十条  转让方】直接协议转让上市公!司股份应当向财【政部门提《交下列材料》。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。 (一?),。协议转让上市公司】股份的申请书包括】转,让原因、转让股份】数量:、,持股成?本,等内容; ! 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》),协议:转让上?市公司?股,份的:内部决策文》。件,及可:行性研究报告;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三)拟】。公开发布的股份协】议转让信息内—容,; 《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四)财政【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! : 《    第四—十一条  财—政部门收到转让方提!交,的直接协议转让【上市公司股份材【料,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核!确定是否批准协【议转让事《项,并在:15个?工作日内予以—答复 》 ?    转让方【收到财政部门出【。具的意见后2个工】作日内应当》书面告知上市公司】由上市?公司依法公开披露国!有,股东拟?直接协议转让上【。市公司股份》的,信息 【     第—四十二条  转让方!直接协议转让上【市公司股份信—息应当包括以—下内:容, 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一)转让!股份:数量:及所涉及《的上市公司名称【及基本情况; 【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受让》。方,。应当具备的资格条】件; ?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三)受】让方递?交受让申请的截止日!期;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四)财政部!。门和相关《部门的批复》意见 —    》 第四?十三条  》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,经财政部门批—准后转让方可以不披!露上市公司股份【协议转让信息 !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一)国民】经济:关键行业《、领域中对受让方】有特殊要求的; 】 》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二)【转让方作为国有【控股股东为实—施国有资源整合或】者资产重组在控股】公司或?者集:团,企业:内部进行《协议转让的; !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三)—上市公司连续2【年,亏损并存《在退市风险或者严】重财务危机受让方提!出重大资产重—组计划及具体时间表!的; 《。 ,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四)上市《公司回购股份涉【及转让方所》持股份的 —。  》   第四十四条 ! 转让方作》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!拟采取直接协议转】让方式转让股—份并失去控股权【的,应当聘请具》有相应资质的专业】中介机构《担任财务顾问—和法:律顾问并提出书面意!见财务顾《问和法律顾问应当具!有,良,好的信誉及近3年内!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!转让方认为必要时可!委托具有证券评估】资格的资产》评估机构对》转让标的资产进【行评估 》 , :     第—四十五条  转让】方直接协议》转让上市公》司股份的转让—价格应当《按照上?市公司股份转让信】息,公告日(经批准不】须公开?股份转让信息的【以,股份转让协议签【。。署日为准)前30个!交易日?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!加权平均《价,格或:者前1?个交易日加权—平均价格孰高—的原则确定 —。   【  转让《方作为上市公司国有!控,股股东?为实施国《有资源整《合或者资产》重组在内部进行【协议转?让且拥有的上市公司!。权益并不因此减少】的转让价格应—当根据上市》公司最近一期经【审计的?净资产、净资产【收,益率、市盈率等【因素:合理协商确定 【 》    第》四十六条《  受让上市—公司股份后受让【。方拥有?上市公司实》际控制权的应当具备!以下条件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?具有法人资格—; 《 ,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二)设立!3年以?上最近2年连—续盈:利且无?重大违法违规行【。为;:。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《。具有促进上市公司】持续发展和》改善上市公司法人】治理结构的能力 】     !第四十七条  受让!方确定后《转让方应当及时【与受让方签署—股份转让协议 【 ? ,  :   ?转让协议应当包括但!。不限于以《下内容 !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转让—方、上市公司、受】让方企业名称、法】。定代表人姓名及住所!; ?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,(二)转让》方持股数量、拟转让!股份数量《及价格; !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(《三,)转让方、》受让方的权利—和义务; 》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四)!股份转?让价款支付》方式:及,期,限; ? , :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五)】股份登记《过户条件; 】 ?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六)协议变【更和解除条件; 】 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七!)协议争议》解,决方式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八)协议各方【的违:约责任; 》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九)协议!生效:条件 》     第】四十八条  —上市公司股》份的:转让方为国有及国】有控股金融企业的】转让:方在确?定受让?方后应当及时向财政!。。。。部,门,报送以下材料 【 ?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《一)转让方案的【实施及选《择,受让方的有关情【况; ?     !   ? ,(二)上一》年度经?会计师事务》所审计的财》务会计报告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受让【方基本情况》、公司章《程及最近一期经会计!。师事务?所审计的财务会【计报告; —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(四【)上市公司基本情况!、,最近一期中》。期财务会计报告及】经会计师事》务所审?计,年,度,财务:会计报?告; 《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五)股份转让协议】及股:份转让价格的定价】说明; 》 《    《。 ,   ?(六)受让方—与国:有股东?、上市公司之—间在最近12个月】内股权转让、—资,产置换、投资等【。。重大情况《及债权债务情况;】 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—(七)律师事务【所出:具的法律《意见书;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八》),。转让上市公》司,股份对公《司股价和资》本市场的影响; 】。 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(九)】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!文件: 《     —第,四十九条  财【政部门?应当对转《让方报送的材料进行!认真审核《并出:具股份转《让批复文件 !。。 , ,    第五十条】 ,。 转让?方应当?按照本办法第二十】四条的规《定,收取转让价款并按】照国家有关》规定及?时,办理相?关国有产权登—记手续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