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:章 上市《公司:国有股份《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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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。第二十八条 【。转让:上市金?融企业?国有股份和金融企】业转让上市公司国有!股份:应当通过依法—设立的证券交易【系,统,。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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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》九条 转》让方应当根》据有关规定办理上】市公司?股份转让的》信息披露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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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条 转让【。方,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!应当:将股份转《让方案报财政部门】审批后实《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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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涉及国民经【济关键?行业的应当得到【相关部门《的,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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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《一,条 转让方为上市!公,。司参股股《东在1个完》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!转让股份(累计【减持股份扣除累计增!持股份后的余额下同!。)比例未达到上市】公司总股本》5%的由转让方按】照内部决策程序决】定并在每年》1月10日前—将上一?年度转让上市公【。。司,股份的情况报财政】部门;达到或者【超过上市公司总【股本5?%的应当事先将转让!。方案报财政部门【。批准后实《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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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三十二条】 :转让方转《让上市公司国—有股份需要报—财政部门审批—的报送材料应当包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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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转】让上市公《司股份的申》请,书包括转让原因、】转让股份数》量,、持股成本、转让】价格确定等内容;】
】 —(二)上《市公司股份转让方案!和,内部决策《文件: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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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转让方基!本情况及上一年度】经会计师事》务所审计的财务【会,计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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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四!)上市公司基本【。。情况及最近》一期年度财务—会计报告和经会计师!事务所?审计:的财:务,会计报告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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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 (五《)转让上市公司股份!对公司控制权—、公司股价和资本】。。市场的影《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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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—六)财?政部门规定的—其他文?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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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】部门应当对转让方报!。送的材料进行认真】审,核确定是否同意【上市公司股》份转让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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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,。 第三十三条 【 转让方《采取大?宗交易方《式转让上市公司【股份的股份转让价】格不:得低:于该上市公司股票当!天,交易的加《权,平均价格;》当,日无成交的不得低于!。。前1个交易日的加权!平均价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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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四条】 上市公司股【份转:让完成后转》让方应当《按照:国家有关规》定及时办理国—有产权登《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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