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教育统计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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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十三条》 教育统》计,应当接受社会公众】的监督教育统计【资料应当真实、【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:利用虚假教育统计】。资料骗?取荣誉?称号、物质利益或】者职务晋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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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:第三十四《条 上级教育行政!部门应当定期对【下级教育《行,。政部:门及其所辖》学校、其他》有关机构进行统【计,工作检?查统计工作检—查的内容主要包括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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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一)统计《法律:。、法规、规》章和有?关,文件的贯彻落—实情:况;
《
— : (二)统】计规:章制度的《建设及其《组织实施情》况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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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, — :(三:)单:。位内负责《统计工?作的机构和》。岗位的设置情况;】
【 (】四)统计经费—和统计工作设—。备配置?的保障情《况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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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【)统计资料的管【理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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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六】)其他需要检查的】内容
! : 第:三,十五条 国务院】教育:。行政部?门依法建立教育统】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!估制度建立健全责】任体系?对各:省、自治区、—直辖:市重要教育统计【数据进行《监控和评估
【
《。 省级—人民政府教育行【政部门?应,当健全统计数据【质量保障体系建立】专家参与的统计【数据质量核查机制通!过自查?、抽查、互查等方】式开展?统计数据质量核查】保证统?计数:据质量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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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】。上教育行政》部门可以建立教【育统:计数据抽查制度制】定,抽查事项清》。单,合理确定抽查—的比:。例和频?次随:机对下级教育行政】部门或其所辖学校】、,其他:有关机构报送的教】育,统计数?。据进行核《查,。
! 第三十六条— 教育行政部门、!。。各,级,各类学校《和其他有关》机构的相关工—作人员在教育统计工!作中:有统计违《法行为的移交县级】以上:人民政府统》计机构依法查处【;有违纪行为—的,由上级教育行政【部门依?据有关规《定,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!情节轻重向》。有关:责任:人,员的任免《。。机关、纪检监—察机:关、组织(人事)】部门提出处》分处理建议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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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第—三十七条 教育】行政部门、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!有关机构的》领导人员有下列【行为之?一的按照有关—规定给予记》过或者记大过—处分;?情节较?重的给?予降级或者撤职【处分;情节》严重的给予》。开除处分
》。
! (一)自】行修改?。教育统计资》料、编造虚假数据】的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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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二)强【令、授意本》部门、本单位—统计机构、统—计人员或者其—他有关机构》、人员拒报》。、虚报、瞒报或者篡!改教:育统计资料、编造虚!假数据的;》
》
】 (三)对拒绝【、抵制篡改教育【统计资?料或者对拒》绝、抵?。制编造虚假》数据的人《员,进行打击报》复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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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!。。对揭发、检》举统计?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!进行打击报》复的
! 有前款第(】三)项、第(—四)项规定行—。为的应当从重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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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十八条 教育!统计机构及》相关人员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!中华: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】等法:律法规和相关规定】追,究相:应的法律或者—行政等责任并—记入相关单位、【相关责任《人的:诚信档案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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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《 (一)】未经批准擅》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!的;
! 【(二)自行修—改、篡改、伪—造、编造统计资料的!;
】 (三!。)不按时提供、【拒绝提供或》提供不?。真实、不完》整的统计资料或者要!求统计调《查对象提供》不真实统计资料的;!
《
》 , (四)违法!公布统计资料的【;
】 — (:五,)泄漏统计资料【导致单?个统计调查》对,象身份被识别—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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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)!违反规?定导致统计资—料毁损、灭失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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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七)其》他,统计:违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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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?。九条 违》反统计法《及其他相关规定利用!虚假:统计资料《。骗,取荣誉称号、物质】。利益或?者职务晋升的除对】其,编造虚假统》计资料或《者要求他人》编造虚假统计资料】的行:为依法追究法—律责任外由》作出:有关决定《的单:位或:者其上级单位—、监:察机:关取消其荣誉称【号追:缴获得的物质利【益撤销?晋升的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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