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 《督 学
【
?
, , 第六条 国!家实行督学制度
】
!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!据教育督《导工作需要为教育督!导,机构配备专职督学教!育督导机构可以根据!教育督导《工作需要聘》任兼职督学
!
《 兼职督学—的任期为《3年可以连续任【职连:续,任职不?得超过3个任期
】
《
第七【条 督学》。。应当符合下》列条件
【。
【 (《一)坚持党》的基本路线》热爱社?会主义教育事—业;
?
— 《。 (二)熟悉教!育法律、《法规、规章》和,国家教育方》针、政策具有相应的!。专业知识《和业务能力;
!
?。 — , (三)坚》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!端正:廉洁自律;
【
:
: 】(四)具有大学本】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!管理:、,教,学或者教育》研究工作10年以】。上工作实绩》突出;
】
: (】五)具?有较:强的: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!能力;?
:
:
—。 (》六)身体健》康能胜?。。任教:。育督导工作》。
】 , 符合?前款规定条》件,。的,人员经教《育督导机构考核合格!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!。。政府任命为督学或】。。者由:教育督?导机构聘任为督学】
:。
第!八条 《。督学受教育》督导机构的指派实】施教:育督导?
】。 , 教育?督导机构应当加强】对督学实《施教育督导》活动的管理对其履行!督,学职责的《情况进行考核
【
,
:
第【九条 督学实施】教育督?导应:当客观公正》地反映实际情况不得!隐瞒或者虚构事【实
《
? 第十条 】 实施督导的督【学是被?督导单位主要负【责人的近《。亲属或?者,有其他可能影响【客观公正实施教【育督导情形的应当】回避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