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。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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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条 为《了保证教《育,法律:、法规、《规章和?国家教育方针、【政策的?贯彻执?行实:施素质教育提高教】育质量促进教育公】平推动?教育事业科学发展】制,定本条例《
! 第二条 对法】律、法规规定范围的!各级各类《教,育实施教育督—导适:用本: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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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教育督《导包括?以下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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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【一)县?级以上?人民政府对下级【人,民政府落实》教育法?律,、法:规、规章和国家教】育方针、政策的督】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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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,。 : (二)县级】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对本:行政区域内的—。学校和其他》教育机构(以下【统,称学校)教育教学】工作的督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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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条 实施】教育督导《应当坚持以》下原则
! 》 (一》)以提高《教育教学质量—为中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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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二)遵】循教育规律》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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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三):遵,守教:育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和《国,。家教育方针》、政策的《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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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, ? ? (四《)对政?府履行教育》。工作相?关职责的督导与对】学校教育《教学工作《的督导并重》监督与指导并重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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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(五)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!
— 第四—条 国《务院教育督导机构】承担全国《的教育督导实施工作!制定教育督导的【基本准则《指,导地方教《育督导?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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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上!地,方人民政《府负责?教育:督导的机构承—担本行政区》。。域的:教育督导实施工作】
】 国务院教育【督导机构和》县级以上《。地,方人民政府》负责教?育督导的机》构(以下统称教育】。督导机构)在本级】人民政?府领导下独立行使督!导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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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条 县】级以上?人民政府应》。当将教育《。督导经费《列入财政预算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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