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,教师资格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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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二条 具备】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!者经教师《资格考试合格的【公,民可以依照本—。条,例的规定申请—认定:其教师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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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三条 幼儿园】、小学和《初级中?学教师资《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!地或者?申请人任教学校【所在地的县》级,人民:政府教育行政—部门认定高级—中学教师资格—。由申请人《户籍所在地或—者申请人任教学校】所在地的县级—人民:。。。政,府教育行政部—门审查后报上—一级教育行》政部门认定中等职】业学校教师资—格和中等职业学校】实习指导教师资【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!地或者申请》人任教学《校所在?。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!育,行政部门审查后报】上一级教育行政【部门认定或者组织】。有关部门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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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受国务—院教育?行政部门或者省、】自,。治,区、直辖《市人: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!。委托的高等学校负】责认定在本校任【职的人员和拟聘【人员:的高等学校教师【资格
】 《在未受国《。务院教育行政部【门或者省《、自:治,区,、直: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!政部门委《托的高等学》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!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!资格按照《。学校:行政隶?属关系由国》务院教?育行政部门认定或】者由学?校所在地的省、自】治区、直辖》市人民?政府教育行》。政部门认定》
— 第十—四条 ? 认定教师资格【应当由?。本人:提出申?请
!。 :教育行?政,部门和受委托—的高等学校每年春】。季、秋季各受—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!申请:。具体受理期》限由教育行政部【门或者受《委托的?高等学校规定并【以适当?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!在,规定的受理期—限内提出申》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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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五:条 申请认—定教师资格》应当提交教师—资格认定申请—表和下列证明或【者,材料
! —。 ,(一:),身,份,证明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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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学历】证书或者《教师:资格考试合格证明;!
! (三)】教育: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!。。。的,高等学校指定的【医院出具《的体格检查证—明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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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? (四)户籍!所在地的街道办事】处、乡?人民政?府或者工作》单位、所毕业—的学:校对:其思想品德》、,有无犯罪记录等【方面情况的》鉴定及证明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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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申请人提交】的证明或者材—料不:全的教育行政部【门或者受委托的【高等学校《应当及时通知申【请人于受理期限【。终止前补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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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教?师资格认定申—请表由国务》院教育行政部门统】一格式
! 第十—六,条 ?教育行?政部门或者受委托】的高等学校在—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!认定申请后》应当对申《请,。人的条件进行审【查;对符《合认定条件的应当】在受:理期限终止》之日起30日内颁】发相应的教师资【格证书;对不符【合认定条件的—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!之日起30日内【将认定?结论通知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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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非师范院校【毕业或者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】的公:民申请认定幼儿园、!小学或者其他—教师资?格的应当进》行面试和《试讲考察其教—育,教学能力《;根据实际情况【和需:要教育行政部门【或者受委托的—高等学?校可以要求》申请人补《。修教:育,学、心理学等—课程
! 教《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!围内适用教师资【格证:。书由国务院教育行】政部门统一印制【
— 第十七【条 已取得教【师资格的公民拟取】得更高等《级学校或者其他【教,育机:构教师?资格的?应当通过相应的教师!资格考试《或者取得教》师法规?定的相应《学历并依照本章规定!经认定合格》后由教育行政部门】或者:受委托的《高等学校颁发相应】的教师?资格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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