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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《 客运组《织
! 第十一条】。 车站应》。根据本站客流流线组!织乘客进出站、换】乘因新线开》通、车站《客流变化、车站设】施设备布局改变、】枢纽站衔接等需要对!客流流线进行调整的!应对车站整体客流】流线、人员》疏散进行统筹—论证必要时可—组织专家进行风【险评估
!。 车站客流流!线设置、设施设备布!局等应综《合考虑反《恐防范、安检、治安!防范和?消防安全需要—与火:车站、长《途客运站、机场等相!衔接的车站提供【的安检场地应为【。安,。检互认提供便利以减!少重复安检提高【通行效率和服务【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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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二条 !车站工作《人员应在每日运营前!对车站客运》设施设备进行检【查应在?首班车到站前完【成准备工作开启【所,有,出入口、换乘—通,道和自动《扶梯、?电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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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!班车前一《列车驶离车站—后应通过广》播等方式告知—乘客:末班车信息换—乘,站应根据《列,。车运行计划、乘客换!乘所需时间及时【关闭换乘通道防止】乘客误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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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列车退出运营前应对!车内:进行巡?视,确认无乘客》。滞留后退出运营车站!关闭前应对车站【进行巡视播放—关站广播确认—无乘客滞留与物品】。遗留后?关闭:车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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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—三条 车站工【。作人员应对》车,站出:入口、站厅、站台】、通道?等公:共区:域进行巡《视检查应《急设施、乘客—信息系统《、自动售检票设备、!标志标识、照明设施!、电扶梯、》站,台门、站台候车【椅状态巡视频率不】。应低:于每3小时一次发现!异常情况及时进行】处理;遇《客流高峰、恶劣天】气、重大活动等情况!应根据需要增加巡视!次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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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条 】 车:站站台服务》人员应维护站台【候车:。及上下车秩序查【。看车门和站台门的】开闭状态防止夹【人夹物动《。车遇紧急关闭按钮】触发:或消防报警装—置启动要《立,即,查明原因妥善—处置发生信号故障等!突发情况《时,车站站台《服务人员应按—规定:协助行车《人员做好接发列【车,。引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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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五条 运营单!位应当持续监—测客流情《况,科学编制列车运行】计划在线路设计能】力范:围内合理安排运力不!断满:足客流需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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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发生突发大客!流时客运《人员应当协调—行车:。调度人员及时增【加运力进行疏导【预判:站台客流《聚,集超过预警值—、可能危及安全【时应当实施单站级】客流控制《无法缓解客流压力】的应:当在本线多》个车站实施单线级客!流控制;预》判断面客《流满载率超》过,预,警值时应当在本线】及与之换《乘的线路车》站实:施线网级客流控制预!警值由运营单—位客运人员根据【站台设计容纳能力、!设施设备配置、客】流规律等《确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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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流!。控制措施包括关停部!。分自动检票》机、关闭自》动扶梯、关闭—换乘通道《、单向开放》或关闭出入口等【临时采取《。客流控制《措施的?车站应通过乘客【信息系统、广—播等形式及》时告知乘客常态【化采取客流控—制措施的车站应公布!采取客流控制措施】的日期?、时段等信息并【对客流控制措施的】实施效果《持续进行《评估可以取消的【应及时取消》
【 , 第十六条 】车站公?共区域施工作—业,一般应安排在非运】营,时间进行确需—在运营时间进行的】。运营单位应采取划】定隔离区域、围蔽、!工作人员现场—盯控等安全》防,护措施加强客流疏导!对乘客做好》解释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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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对于涉及关闭车站出!。入口或?。换乘通道、暂停【车站:使用、缩《短运营时间的—施工改?。造运营单位应—。提前报告城市轨道】。交通运营主管部【门并向?社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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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十七条《 非突发》。情况的列车越站【驾驶员应至少提【前一站告知车内【。乘客:车站工作人员应【通过站内广播—告知车站乘客列车】因故在车站停留时】列车车门、站—台,门应处于开》启状态列车和—车站通过广播告知】车内、车站乘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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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第十八条 【出现:雨雪等恶劣天气时】运营单位应》采取:。。铺设防滑垫、设置】防滑、防拥堵提示】等必:要措:施加强广播提示和现!场,疏导;站内》或,出入口乘《客聚集可能造成客流!对冲等情况时—可调:整自动扶梯运行方向!或暂:时关:闭自动扶梯危及乘】客安全时可暂—时关:闭出入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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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九【条 车《。站发生火灾》。、淹水倒《。灌、公共安》全、:公共卫生等突—发事件时车》站工作人《员应当报告行车【调度部门按照应【急,预案进?行现场处《置必要时《采取关闭出入口、疏!散站内乘客、封【。站等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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