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三章 客运组】织 : ? :    》 第十一条 — 车站应《根据本站《客流流线组织乘客】。进出站、换乘因新】线开通、车站客【流,。变化、?车站设施设》备,布局改变《、枢纽站衔接—等需要对客》流流:线进行调整的应【对,车,站整体客流》。流线、人员》疏散进行统筹论【证必要时可组织专家!进行风险评估 】 ,     【车站客流流线设置】、设施设备》。布局等应《。综,合考虑反恐防范、安!检、: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!需要:与火车站《、长途客《运站:、机场等相衔接的车!站提:供的安检场地应【为安检互《认提供便利以减【少,重复安检《提,高通行?。效,。率,和服务水平 — 《 ,    第十—二条  车》。站工作人员应在每日!运,营前对车站客运设】施设备进行检—查应在首班车到站前!完成准备工作开启】所有出入《。口、换乘《通道和?自动扶梯、电—梯   !  :末班车前一列车【驶离车站后应通过广!播等方式告知—乘客末班车信息换】乘站应根据列车【运行计?划,、乘客换乘所需【时间及时关闭换【乘通道防止》乘客误入 》 《     列车退出!运营前?应对车内进行巡视】确认无乘《客滞留后《退,出运营?车站关闭前应对【车站进行《巡视播放关》站,。广播确认无》乘客滞留与物品【遗留后关闭》车站 ?。     !第十三条  车【站工作人员应对【车,站出入口、站厅、】站台、?通道:。等公共区域进—行巡视?检查:应急设?施、:乘客:信息系统、》自动售?检,。票设备、《标志标识、》照明设施、电—扶梯、站台门、站台!候车:椅状态?巡视:频率不应低于每3】小,时一次发现异常【情况及时进》行处:理;遇客流高峰、恶!劣天气、重大活【动等情况应根据需】要增加巡视次数【  【   第十四条 】 车站站台服务人】员应维?。。护站台候车》及上下?车秩序查看车门和】站台门的开闭状【。态防止?夹人:夹物动?车遇紧急关》闭按钮触发或—消防报警《装置启动要立即【查,明原因妥善处置【发生信?号故障等突发情况时!车站站台《服务人?员应按规定协助行】。车人:员做好接《发列车引《导 ? ?     》第十五条 》 运营单位》应当持续《监测客流情况科【学编制列车》运行计划在线路设】计能力范围内合理安!排运力不《断满足客流需求 ! : ,     》发生:突发大客流时客运】人员应当协调—行车调度人员及时】增加:运力进行疏导预判】站台客流聚集超过】预警:值、可能危及—。安全时?应当实施单站级【客流控?制无法缓《解客流压《力的应当在本线多个!车站实施单线级客】。流控制;预判断面】客流满载《率超过?预警值时应》当在本线及与之换】乘的线路车站—实施线网级客流控】制预警值由运营单】位,客运人员根》据站台设计容纳【能力、设施设备【配置、客流规律【。等确定 】     客流控制!措,。施包括关《停部分?自动:检票机、关闭—自动扶梯、》关,闭换乘通道、单向开!放或关闭《出入:口等临时采取客【流控制?措,施的车站《。应通过乘客信—息系统、广播等形式!及时告知《乘客常态化采—取,客流控制措施的【车站应公布采取客流!控制措施的日期、时!段等信息并对客流控!制措施?的实施效果持续【进行:评估可以《取消的应及时取消 ! ? :    第十六条】  车站《公共区?域施工作《业一般应《安排在非《运营时间进行确需】在运:营时间进行的运营单!位应:采取划定隔》离区域、《围蔽、工《作,人员现场盯》。控,等安全防护措施【。加强客流疏导对乘】客做好解释说—明 :    】 对于?。涉及关闭车》站出入口《或换乘通道、暂停车!站使用、缩短运营】时间:的施工改造运—。营,单位应提前报告城市!轨道交通运营主管】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!    】 第十七条  非突!发情况的列》车,。越,站驾驶员应至—少提前一站告知车】内,乘客车站工》作人员应《通过站内广播告知】车站乘客列车因故】在车站停留时—列,车车门、站台—门应处于开启状态】列车和车《站通过广播》告知车内、车—站乘客 》     第!十八条?  出现雨雪等恶劣!天气时运营单位应采!取铺设防滑垫、设】置防滑?、防拥堵提示等【必要措施加》强广播提示》和现:场疏导;《站内:或出入口乘》客聚:集,可能:造成客流对冲等情况!时可调整自动扶【梯运行方《向或暂时关》闭自动扶梯危及乘客!安,全时可暂《。时关闭出入口—。 , ,。 :     —第十九条《 , 车站?发生火灾、淹水倒】灌、公共安全—、公共卫生》等,突发:事件时车站工作人】员应当报告行车调度!部门:按照应急预案—进行:现场处置必要时采取!关闭出入口》、疏:散站内乘《客、封站等措施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