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—章 :安全生产许可证【的申请与颁发 【。 : , 《    第五—条  建筑》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!工活动前《。。应当依照本规—定向省级以上建设】主管部门申请领【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!  —   中央》。管理的建筑施工企】业,(集:团公司?、总公司)应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】管部门申请领—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!  — ,  前款规》定以外的其他建【筑施工企业包—括中央管理的建筑】施工企业(集团公】司、:总公司)下属—的,建筑施工《企业应当向企业【注册所在《地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市人民政府【建设主管部门—申请领取安》全生产许可证 !    — 第六条《  :建筑施工企》业申请安全》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!建设主管部》门提:供下列材料 【 ,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《)建筑施《工企业安全》生产许可《证申请表; !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二)企【业法人营《业,执照; 】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三)第四】条规:定的相关文件、【材料 — ,    《 建筑施工》企业申请安全生【产许可证应当对【申请:材,料实质内容的真【实,性负责不得》隐瞒有关情况—或者:提供虚?。假材料 【     第【七条:  建设主管部【。门应: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!业的申请之日起【45:日内审?查完毕;经审查符】合安全生《产条件的《颁发安全生产—许可证;不符—合安全生《产条件的不予颁【发安全生产许可【证书面通知企业【并说明理由企—业自接到通》知之日起应当进【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!可再次提出申—请 — ,    《建设主管部门审【查建筑施工企业安】全生产许可证申请】涉及铁路、交通【、水利等《。。有,关专业工程时可以】征求铁路、交通【、,水,利等有关部》门的意见 — 《 ,  : 第八条  安全生!产许:可证的有效期为【3年安全《。生产许可证有—效期满需要延期的】企业应当于期满前】3个月向《原安全生产许可【证颁发管理》。机关申请办理延【期手续 》。     】企业在安全生产【许可: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!有关安全《生产的法律》法规未?发生死亡《事故的安《全生产许可》证有效期届满时【经原安全生产许【可证颁发管理—机关同意不》再审: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!效,期延期3年》  【   第九条 【 建筑?施工企业《变更名称、地址、法!定代表人等应—当,。在变更后10日内】。到原:安全生产许》。。可,。证颁发?管理机关办理安【全生产许《可证变更手》续 【    第十—条  建筑》施工企业破产、倒】闭、撤?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!许可: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!可证:颁发管?理机:关予以注销 】 ?    《。第十一条  建筑】施工企业遗失—安全生产《许可证应当立即向】原安全生产》许可证颁发管理【机关报?告并在公众媒—体上声?明,作废后方可申请补】办 《     【第十二条 》 安全生产》许可:证申请表《采用建设部》规定的统一式—样  】。  : 安全生产》。。许可证?采,用国务院安全生产】监督管理部》门规定的统一式样】 《 ,     安—。全生产?许可证?分正本和副本正、】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!力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