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《勘察、设《计单位的《质量责任和义—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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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第十八《条 从事建设【工程勘察、设—计,的单:位应当依法取得相】应等级的资》质证:。书,并在其资质等—级许可的范围内承】揽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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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禁《。止勘:察、设?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!。。。级许可的《范围或者以其他勘】察、设计单位—的名义承揽工程【禁止勘察《、设计单位允许【其他:单位或者《个人以?。本单位的《名义承揽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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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勘察、设《计单:位不得转包》或者违法分包所承】揽的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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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十,。九条 ? 勘察?、设: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!建设强制性》。标准进行勘》。察、设?计并对其勘察、【设计的质量负—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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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注:册建筑师、注册【结构工程师等注册】执业人?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!签字:对设计文《件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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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?条 勘察单位提】供的地质、测量【、水文等勘察—成果必须真实、准确!
【。 , 第二十一条【 设计单》位应当?根据勘察成果文件】进行建?设工程设《计,
】 设计文件应【当符合?国家规定的设计深】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!。使用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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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二条 设计单位!。。在设计文件中选用】。的建筑材料、—建筑构?配件:和设备应当注—明规格?、型号、性能等【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!必须符合《国家:规定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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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有】。特,。。殊要求?的建筑材料》、专用设备、工艺】生产:线等外设计单—位不得指《定生:产厂、供应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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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三条【 设计单》位应当?。就审查合格的施【工图设计文》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!细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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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?四条: 设计单位—应当参与建》设工程质量》事故分析《并对因设计造成【的质量事故提—出相应的技术处理】方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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